6 月 29 日,商务部官网发布《商务部公告 2026 年第 27 号》,全文如下:
商务部公告 2026 年第 27 号
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利益、履行防扩散国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相关规定,现决定将防卫研究所等 20 家助力日本提升军事实力的日本实体纳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详见附件),配套管控措施如下:
一、禁止出口经营者向上述 20 家实体出口两用物项;禁止境外机构、个人将中国原产两用物项转交、供给该批实体,相关正在进行的业务须即刻终止。二、遇特殊情形确有出口需求的,出口经营者须向商务部提交申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出口管制管控名单(2026 年 6 月 29 日)
防卫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for Defense Studies)地址:日本东京都新宿区市谷本村町 5 番 1 号,邮编:162-8808
陆上装备研究所(Ground Systems Research Center)地址:日本神奈川县相模原市中央区渊野边 2-9-54,邮编:252-0206
舰艇装备研究所(Naval Systems Research Center)地址:日本东京都目黑区中目黑 2-2-1,邮编:153-0061
航空装备研究所(Air Systems Research Center)地址:日本东京都立川市荣町 1-2-10,邮编:190-8533
日钢特机株式会社(NIKKO TOKKI Co., Ltd.)地址:日本东京都品川区大崎 1-11-1 门户城市大崎西塔 1005 号,邮编:141-0032
日钢 YPK 商事株式会社(NIKKO-YPK SHOJI Co., Ltd.)地址:日本东京都品川区大崎一丁目 11 番 1 号门户城市大崎西塔 10 层,邮编:141-0032
三菱电机防卫与空间技术株式会社(Mitsubishi Electric Defense and Space Technologies Corporation)地址:日本东京都品川区大崎 1-15-9,邮编:141-0032
三菱电机软件株式会社(Mitsubishi Electric Software Corporation)地址:日本东京都港区滨松町二丁目 4 番 1 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南馆 29 层,邮编:105-5129
三菱电机工程株式会社(Mitsubishi Electric Engineering Company, Limited)地址:日本东京都港区芝 5-34-2 三田町露台,邮编:108-0014
三菱精密株式会社(Mitsubishi Precision Company, Limited)地址:日本东京都港区港南一丁目 6 番 41 号芝浦水晶品川 8 层,邮编:108-0075
三菱重工海洋技术株式会社(MHI Oceanincs Co., Ltd.)地址:日本长崎县谏早市津久叶町 6-53,邮编:854-0065
三菱重工相模高科技株式会社(MHI Sagami High-tech, Ltd.)地址:日本神奈川县相模原市中央区田名 3000 番地,邮编:252-5293
三菱重工物流技术株式会社(MHI Logitec Co., Ltd.)地址:日本爱知县小牧市大字东田中 1200 番地,邮编:485-0826
光和兴业株式会社(KOWA KOGYO, Ltd.)地址:日本长崎市出岛町 1 番 14 号出岛朝日生命青木大厦 8 层,邮编:850-0862
菱重特殊车辆服务株式会社(MHI Special Vehicles Parts Supply & Technical Service Co., Ltd.)地址:日本东京都新宿区片町 4 番 3 号(曙桥 SHK 大厦 3 层),邮编:160-0001
三菱重工海事技术株式会社(MHI Maritech, Co., Ltd.)地址:日本长崎县长崎市饱之浦町 1-1,邮编:850-8610
KGM 株式会社(Kawajyu Gifu Manufacturing Co., Ltd.)地址:日本岐阜县各务原市川崎町 1 番地,邮编:504-0971
日本飞机株式会社(NIPPI Corporation)地址:日本神奈川县横滨市金泽区昭和町 3175 番地,邮编:236−8540
福图尼奥株式会社(Fortunio Co., Ltd.)地址:日本东京都目黑区洗足 2-16-19,邮编:152-0012
青木精密工业株式会社(Aoki Seimitsu Kogyo Co., Ltd.)地址:日本埼玉县川口市差间 3-38-12,邮编:333-0816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对日出口管制相关措施答记者问
问:6 月 29 日商务部发布出口管制管控名单与关注名单,出台相关措施有哪些考量?
答:今年 2 月 24 日,中方已将三菱造船株式会社等 20 家日本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斯巴鲁株式会社等 20 家实体纳入关注名单,初衷是遏制日本 “再军事化” 及拥核图谋。
但日方并未纠正相关行为,反而持续加速推进军事化进程、部署进攻性武器、计划境外发射攻击性导弹。基于上述情况,依据出口管制相关法律法规,中方推出两项新举措:
第一,新增防卫研究所等 20 家服务日本军事能力提升的实体至管控名单。相关限制分为两点:一是禁止国内经营者向名单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二是禁止境外主体向其流转中国原产两用物项,存量合作业务须立刻停止。
第二,将三井 E&S 株式会社等 20 家无法核实两用物项最终用户、用途的日本实体列入关注名单。企业向该类实体出口两用物项,不可申请通用出口许可、登记简易通关凭证;
如需办理单项许可,必须提交完整风险评估报告,并出具书面承诺,保证相关物资不会用于增强日方军事实力。此类许可审核不受条例常规办理时限约束,商务部将执行严苛的最终用户、用途核查,凡涉及日方军事相关需求的出口申请一律不予批准。若名单内实体按规定配合核查,可申请移出关注清单,经商务部核实后予以调整。
中方本次管制举措合法合理、完全正当,核心目的是遏制日本军国主义相关动向。我方仅针对少数涉军日本实体、仅限两用物项贸易管控,不会影响中日正常经贸往来,合规守法的日本企业无需担忧。我们敦促日方正视问题、纠正错误做法,重回和平发展正轨。
来源 | 商务部网站
编辑 | 林泽君
终审 | 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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