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期研究国际博弈史的国防大学戴旭教授,是值得敬佩的。近日,他再度发出切肤之论,曰:自晚清以降,国人每逢冲突将至,必先自缚于“谁占理、谁先动手”的辩经困局,唯恐落人“挑起战争”的口实,而最终往往失地辱国。此言虽糙,却如针见血。它迫使我们直面一个被长期含糊其辞的根本问题:在国际博弈的刀锋之上,到底什么才叫“第一枪”?是子弹出膛才算?是军舰开火才算?还是军队越过国境才算?如果“第一枪”的定义仅限于热兵器的物理击发,那么,菲律宾把一艘废舰钉在仁爱礁上二十余年,算不算“第一枪”?美国在南海高频抵近侦察、持续侵蚀我安全边界,算不算“第一枪”?日本在钓鱼岛“国有化”闹剧中,单方面改变现状,算不算“第一枪”?印度多次越过我实控线,算不算“第一枪”?如果这些都算,那我们早已是挨了无数枪的受害者;如果这些都不算,那我们坚守的“不开第一枪”原则,岂不是在对手的规则陷阱中,画地为牢?

戴旭的警示正在于此:当我们死守“不开第一枪”的底线时,对手早已将“第一枪”重新定义为千百种非军事、低烈度、可狡辩的蚕食手段。我们在数“子弹”,对手在划“地盘”。等我们数清楚谁先开枪时,吃亏已成既定事实。本文就此立论,必须重新定义“第一枪”的涵义:它不是军事上的第一发炮弹,而是战略上侵犯我核心利益的第一次越界行为。谁先踩过红线,谁就开了“第一枪”,我们应赋予自己在这一界定下的全部反制权利。

要解开“第一枪”之困,必须先追溯历史之源。中华文明作为唯一未中断的农耕大国,其社会组织形态天然倾向于“稳定”“守成”与“信誉”。在漫长的农业社会中,“春种秋收”的周期律,决定了任何破坏稳定的行为都将付出生存代价。故儒家伦理将“师出有名”奉为用兵金律,法家亦强调“战必循理”。这种“以理驭力”的传统,在管理学上是一种长期主义信用建设。信誉是社会的黏合剂,承诺是秩序的基石。我们习惯以“君子之腹”度“小人之心”,坚信只要自己不出第一拳,道义和公理就会站在自己一边。

然而,发轫于海洋的西方殖民列强,其生存逻辑,建立在“流动”“扩张”与“劫掠”之上。从西班牙舰队到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其战略文化中的“先下手为强”,是其数百年验证过的生存优势。甲午战前,清廷寄望“万国公法”调停,日本联合舰队却在丰岛海域不宣而战。在清廷还在争论“谁先挑衅”时,日军的“第一枪”早已打响,且是以偷袭运兵船的方式,让清廷连“自卫”的时机都抓不住。九一八事变,东北军抱着“不抵抗”指令,等待国联裁决,关东军却以南满铁路“被炸”为由,“第一枪”就抢占东北。等我们拿着证据去国际法庭讲理时,国土已成敌占区。

历史反复证明一个残酷不等式:当我们苦心孤诣计算“理”之得失时,对手早已将“第一枪”定义为一切可以牟取实利的先发行动。戴旭将军的警示正在于此:我们的“怕落话柄”,本质上是以农耕文明的静态信用逻辑,去推演海洋霸权动态扩张的博弈逻辑。这种认知代差,正是近代以来,我们屡屡吃亏的深层文化根源。

将历史透镜对准当下,菲律宾在仁爱礁的操作,堪称“规则陷阱”的教科书案例。它恰恰是利用我们对“第一枪”的刻板定义,完成了长达二十余年的战略突袭。

1999年5月9日,恰逢我驻南联盟大使馆遭北约轰炸的次日,菲方将老旧登陆舰“马德雷山”号,故意“搁浅”于仁爱礁。这一时间窗口的选择绝非偶然,而是精准算计了我战略注意力的极限承载量。我们的目光聚焦在北约的导弹上,菲律宾的“第一枪”却在南海悄悄打响,只不过这一枪不是炮弹,而是一艘锈迹斑斑的废舰。此后二十余年,菲方以“人道主义补给”为名,持续向坐滩军舰输送钢筋水泥等加固材料,试图将非法“坐滩”转化为永久“占据”。每一次中方依法拦截,西方媒体镜头下,便立刻上演“中国阻碍人道救援”的悲情叙事,美菲同盟顺势启动军援与外交声援。菲方守着一艘破船,理直气壮地指责我们“破坏和平”。而我们还在争论:驱离算不算“第一枪”?拦截补给算不算“第一枪”?等到想明白时,对方的非法据点已经存在了二十多年。

这一手法的精妙在于:它将冲突强行降入对手设定的辩论框架。我们死守“不开军事第一枪”的原则,对手就把“第一枪”换成“第一艘搁浅舰”“第一包钢筋水泥”“第一次媒体造谣”。在这些没有硝烟的“第一枪”面前,我们的原则毫无用武之地。更致命的是,这种“道德绑架”战术,利用了国际社会对人道主义的天然同情,将军事挑衅包装成民事求助,使我们在每一次反应中,都面临着“反应过度”与“纵容默认”的两难境地。

而更深层的陷阱在于:国际规则解释权的旁落。回顾冷战后的历次冲突,美国从未获得联合国安理会明确授权,却以“人道主义干预”“预防性自卫”“保护的责任”等新造概念,为其军事行动披上合法外衣。这说明国际规则的本质,是一套“解释权竞争”。谁掌握了“什么是侵略”“什么是自卫”“什么是第一枪”的定义权,谁就掌握了合法暴力的开关。当我们始终困于物理意义上“谁先射出一发子弹”时,等于将“开第一枪”的定义权,拱手让给了对手。

如何破局?我的答案是:重新定义“第一枪”。笔者认为,“第一枪”不仅指物理意义上的第一发炮弹,而是战略意义上侵犯我核心利益的第一次越界行为。我方岛屿被非法占据、我方领土领海领空被持续侵入、我方战略安全边界被反复侵蚀......这些非热兵器的、低烈度的、渐进式的侵害,就是对手已经打响的“第一枪”。既然对手开了枪,我们就有了全部正当防卫乃至反击的权利,不以任何人的“承不承认”为转移。

基于这一定义,近年来的战略实践,已经稍有转向。2024年《海警机构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的施行,标志着我方在南海博弈中,完成了一次方法论跃升:不再纠结于“军事第一枪”的开与不开,而是主动将冲突降维至行政执法层面,以法律枪、行政枪、舆论枪回击对手的“烂船枪”和“媒体枪”。

这一策略的实施,有三重意义。一是实现了“法理主场”的构建。我海警依据国内法和国际海洋法公约,对非法闯入我管辖海域的外籍船只,实施登临检查、扣押甚至拘留。对手若以军舰对抗海警船,则率先打响“军事第一枪”,道德包袱自动转移至对方。二是实现了“证据链闭环”。我方海警船全程配备高清影像记录系统,每一次拦截、喊话、登检,均形成完整的视听证据链,从根本上瓦解了西方媒体“选择性剪辑”的操作空间。当你的烂船在我岛礁上停了二十多年,到底是谁开了第一枪,影像为证,无需赘言。三是实现了“成本施加”的常态化。当每一次非法补给尝试,都面临被拦截、被驱离甚至被登检的现实风险,菲方的“切香肠”战术便丧失了可预测性。对手必须在“继续冒险”与“承担损失”之间反复权衡,而我方则在持续的低烈度执法中,将控制力延伸到每一处岛礁。

这不仅是战术胜利,更是对戴旭警示的实质性回应:我们不再“怕被扣帽子”,而且学会了“给别人戴帽子”。既然对手可以把“搁浅”定义为“人道主义”,我们当然可以把“登检”定义为“依法执法”;既然对手敢把废舰“搁浅”我们的礁盘,我们就敢用海警船截断其航线。当“第一枪”的定义权被我们夺回并宣示于天下时,对手的每一次试探,便都成了挑衅的铁证。

然而,执法层面的破局,不过是战术修补。戴旭将军警示的深层价值在于,我们必须思考一个根本性的战略哲学问题:我们究竟要做国际规则定义的被动接受者,还是新定义权的主动供给者?

近代百年屈辱,在我民族心理上,留下了深深的“受害者情结”,使我们在面对外部挑战时,过度敏感于“被围攻”的想象,从而陷入“自证清白”的话语牢笼。我们总是习惯先拿证据、先找法条、先开新闻发布会,证明“不是我先动的手”。但问题是,面对日、菲此等狼子野心的对手,你越证明自己没有动手,便越被视为软弱可欺。真正的大国,从来不向世界证明“我没动手”,而是让世界明白:你敢碰我,我必还手;至于还手算不算“先动手”,我的拳头说了算。

如何夺回定义“第一枪”的主导权?答曰如下:

其一,在南海问题上,以“南海行为准则”磋商为契机,主动提出“禁止以搁浅、占礁、单边设施建设等非军事手段改变现状”的条款,从国际法层面将对手的“非法坐滩”,明确定性为“开第一枪”。我们要成为准则的主动制定者,而非被动接受者。

其二,在战略文化层面,完成从“防御型安全观”到“主动塑造型安全观”的转变。我们不学美式霸权,但必须学会在每一个关键节点,预先构建对我有利的态势,“先为不可胜,以待敌之可胜。”对手每越我红线一步,我们就向前推进一步控制线;对手每次来南海“自由航行”,我们就去岛礁多建一座灯塔。以进为退,以实对虚,让对手的“第一枪”响在无人听处,而我们的反制,则枪枪打在要害上。

其三,在国际舆论层面,构建中国自己的国际法解释学派和媒体传播矩阵。我们要培养一代熟悉西方话语体系、但扎根中国立场的国际法律师和媒体人。他们必备的能力:将中国的每一次反制行动,都用对手听得懂、国际社会信得过的法理语言重新表述。当菲律宾说“中国阻止人道补给”时,我们能拿出仁爱礁周边海域的水文图、航拍图、时间线,让全世界看到谁在非法侵占、谁在依法维权;当美国说“中国破坏南海稳定”时,我们能拿出南海岛礁建设前后对比图,让全世界看到谁在建设灯塔、谁在派遣军舰。

本文重新定义“第一枪”,绝非鼓吹易发战端、放弃和平。中华文明“以和为贵”的底色不能丢,和平发展的国策不能变。但真正的和平,绝非忍让可求,而是靠实力守护,更靠划定“第一枪”的红线以警世人。只有让对手清楚知道:越界即“第一枪”,越界必有反制,越界必付出代价......对手才不敢轻易越界。

戴旭的警钟,敲响的不是焦虑,而是行动的方向。本朝立国之初,我们正是凭借“你打你的原子弹,我打我的手榴弹”的战略胆气,才在朝鲜战场上赢得了对手的尊重。今日之中国,有足够的工业产能、科技实力与军事威慑力,守住每一寸权益,更有足够的智慧在国际法理与舆论场中步步为营。但这一切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彻底告别“怕落话柄”的心理枷锁,敢于在国际舞台上大声定义:什么是对我的“第一枪”,什么算对我的“先动手”。只要判定对手向我开了第一枪,一切反制手段将如期而至,包括可控的军事打击手段。非如此,不足以立威。

当某一天,对手在挑衅之前,首先计算的不是“中国会不会反应”,而是“中国会以何种定义、何种方式、何种代价让我无法承受”之时,便是我们真正赢得和平之日。道德的重量,从来不靠自证,而靠定义权赋予。这既是戴旭话中未尽的深意,也是本文所要力陈的核心。

中岭 于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