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道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对辖区内某宠物医院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院曾为一只宠物猫进行诊疗并开具了处方笺,却无法提供与该诊疗行为对应的任何病历档案。

执法人员当即立案调查,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然而复查时发现,当事人虽补录了门(急)诊病历,但始终未能提供住院病历,整改不合格。该院承认,其电子病历系统存在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导致无法按要求保存相关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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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该宠物医院因违反《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36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截至2026年6月22日,当事人已全额缴纳罚款并完成整改,案件顺利结案。

来源:魅力道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