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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对外开放进程在引入资本与活力的同时,也打开了一个复杂的外源性风险敞口。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徐冬根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外源性风险及其法律对策研究”(项目号:20AFX021),在数字化时代与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双重时空背景下,完成了从法理认知到制度构建的系统性研究。该课题近日已结项,成果被评定为优秀等级。

原文 :《回应资本市场外源性风险的治理困境》

图片 |网络

外源性风险根植于跨境制度差异、规则失衡与治理机制不完善,其传导性、隐蔽性与技术依赖性在数字化时代被急剧放大。数据跨境流动突破地域监管边界,人工智能算法重塑交易逻辑,加密代币与去中心化金融挑战传统法律框架——这些数字化产物既是创新的载体,也是风险的新型温床。该成果认为,资本市场外源性风险并非孤立的外部冲击,而是内外制度差异共同作用的产物,并与内生性风险形成动态转化关系。这一发现确立了资本市场风险治理必须与风险隔离、强化制度韧性同步推进的双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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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成果围绕资本市场外源性风险的法律治理,构建了全链条研究体系。一是从风险生成逻辑出发,构建了“风险生成逻辑—法律性质界定—数字化形态识别”的三维分析框架,阐释了外源性风险在效率与安全失衡、资源配置失序、跨境治理缺失等维度的法律属性。二是系统解构了资本市场外源性风险的治理面临法律规制滞后于技术迭代、监管协同机制碎片化、投资者权益救济路径不畅等系统性困境。三是从监管科技的法律协同与边界重构出发,探讨了科技与法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强调监管科技促使法律合规义务从静态合规向动态合规转型。四是从国内立法、投资者保护与国际合作三个维度提出制度完善路径:推动《金融稳定法》出台,构建跨境金融风险全链条防控体系;健全跨境数据流动规则与算法披露审查机制;建立金融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完善民事赔偿制度,优化跨境纠纷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构建跨境执法协作与风险预警机制。

该成果既是对我国资本市场外源性风险现实治理困境的深刻回应,也是对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理想治理秩序的理论探索,为我国在资本市场高水平对外开放中统筹发展与安全提供了学理支撑。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2007期第4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程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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