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下午,拿到胜诉判决已逾8个月的荣女士,再次走进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却仍不是来“领钱”的。2024年,她为孩子花3280元报名了40次搏击课,孩子因多种原因在课程到期前只上了14次。经起诉,法院判令培训机构退还80%课时费1705.6元,但该机构却在正常营业的情况下,始终拒绝履行退款义务。荣女士赢了官司,却陷入了执行困局,她的遭遇,也并非个例。
课程到期前没上完,消费者要求退费被拒
这场官司要从两年前说起。2024年6月29日,家住沙河口区帝欧花园的荣女士支付了3280元,在小区附近一家名为非凡武道的培训机构,给孩子买了40次搏击课。报课时,双方约定一周上一次课,课程有效期至2025年7月4日。“但我记得,他们当时跟我承诺课程可以延期。”荣女士说。
2025年6月,荣女士发现课程临近到期日,而孩子的搏击课才上了14次,还剩余26次课没上。荣女士对此解释称,2024年冬季,孩子得了甲流,在家休养了一段时间;在学校体测的过程中,不慎崴了脚脖子,又耽误了一段时间。“这些情况我都和机构老师请假了,获得了许可。”荣女士说。起初,她希望与非凡武道协商将课程到期时间推迟至9月份,但未达成一致。根据荣女士的说法,非凡武道只答应延期至7月中旬。但她认为,孩子仍不可能在到期前上完26次课,于是要求非凡武道退还剩余课时费2132元,但被拒绝。
眼见延期未果,退费被拒,荣女士随即发起诉讼,她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拿回剩余课时费。
法院判决退还费用,涉事机构始终未履行
6月16日下午,荣女士向记者展示了沙河口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书载明:本院认为,原被告为服务合同关系,均应按照合同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原告(荣女士)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课,导致剩余26次课未上完,自身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考虑到被告(非凡武道运营公司:大连简而有道健身休闲服务有限公司)经营存在一定的成本,本院酌定扣除剩余费用2132元的20%。其他部分,被告应予以退还给原告,应退费用为1705.6元。此外,法院还判定,被告应承担未及时退费期间产生的利息。
根据荣女士的说法,她于2025年10月拿到判决书,期间还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但非凡武道始终未履行退款义务。“对方公司更换了法定代表人,公司账户一直处于没钱的状态。”荣女士说,除她之外,还有多位学员家长在起诉非凡武道。目前,非凡武道及其法定代表人已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到,大连简而有道健身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已被标记为“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两起执行案件总标的额为3769元,荣女士的案件恰在其中。“我想提醒家长们,给孩子报课的时候一定要谨慎,因为起诉、判决到执行有一定时间差,你不知道某些机构是不是要被‘限高’了。”荣女士感叹道。
涉事机构仍在正常营业,负责人拒绝回应
荣女士之所以发出这番感叹,是因为非凡武道至今仍在正常营业。她告诉记者,非凡武道的前台放置着一张显示为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收款码,但她无法核实该收款码的资金去向。“如果他们不用公司账户收钱,而是使用个人账户收,我申请强制执行,也无法要回我的钱。”荣女士表示,这张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收款码成了法院强制执行工作的挑战。
采访中,记者来到了非凡武道。前台工作人员称,对荣女士起诉一事不知情。“我们是正常营业的,但关于收入的事,我没法说什么。”她建议记者直接电话联系负责人“王馆长”。
随后,记者致电采访“王馆长”。然而,电话接通后,“王馆长”拒绝向记者说明情况,直接挂断了电话。
律师建议:小微企业应保持公私财产独立,合规取用公司财产
面对公司账户查无资金的情况,荣女士还有哪些可能的维权方式?记者采访了辽宁斌鹏律师事务所的宋敖嘉律师,她认为,根据现有情况,荣女士可以从两方面做功课,一是为法院提供除公司账户之外的更多财产线索,二是尝试追加公司股东作为被执行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的财产,当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对外债务时,该股东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本案中,大连简而有道健身休闲服务有限公司是只有一个股东的一人公司,该公司经过法院判决确认对荣女士负有债务,而公司账户又无资金清偿对荣女士的债务,如果公司唯一股东不能证明其个人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那么股东就应当与公司连带承担对荣女士的债务,也就是荣女士可以选择向公司或股东任意一方要求全额偿还法院确定的债务。
宋敖嘉律师指出,而收款码背后的营收流向,则可能涉嫌偷税漏税、逃避监管等问题,这也是很多一人小微企业或夫妻企业容易给自己“埋雷”的地方。她建议,公司经营中应当注意公私财务独立,保持公私财产独立,合规取用公司财产,并做好年度审计。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卓泽玉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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