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暴力抗法”的标签被撕开,露出的究竟是谁的伤疤?

2017年5月22日傍晚,浙江温岭城南镇下街村红绿灯路口,52岁的徐福根驾驶着挂有临时牌照的本田轿车下班回家。几名自称交警的人员将其拦下。据徐福根陈述,现场未设正规检查关卡,执法人员未出示有效证件,甚至疑似带有酒气。短暂接触后,他被指"开车驶向辅警"并"咬伤民警",随后被从车内拖出。冲突之后,徐福根被120送进医院。据徐福根称:同一时间,现场群众砸碎了执法警车的玻璃,在现场拍视频、发视频的老百姓,有四百多人被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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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岭市人民法某院(2017)浙1081刑初1351号刑事判决书认定:徐福根以暴力方式阻碍执法,致多名警务人员轻微伤,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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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是司法文书盖棺定论,一方是当事人喊冤不止。这起看似尘埃落定的旧案背后,隐藏着太多法治进程中不容回避的尖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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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执法者的“红绿灯”是否失灵?

基层执法是法治的第一道关口。如果这道关口本身不亮,后面所有程序都会跟着跑偏。

徐福根及其辩护人始终咬住三个核心程序疑点:

第一道裂痕:没有卡,何来“闯卡”?

判决书认定徐福根“不配合检查并开车驶向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的辅警”。但徐福根反复陈述:现场连正规的检查关卡都没有,他往哪儿闯?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公安机关执法细则,设卡检查须有明确标识、规范着装、出示证件。如果这些基本程序全部缺失,那么“闯卡”的前提本身就不成立。

第二道裂痕:一人徒手与五名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这符合常理吗?

判决书认定,徐福根殴打辅警面部、咬伤民警和辅警,造成多人轻微伤。而徐福根称其持有的现场视频显示,他是被多名执法人员从车内拖拽出来、压倒在地的一方,后被120送医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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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普通农民,在未持任何器械的情况下,与五名执法人员发生肢体冲突并致多人受伤——围绕这一情节的合理性,正是徐福根持续提出异议的核心所在。

第三道裂痕:关键证据为何始终未被调取?

徐福根反复要求调取现场天网监控和执法记录仪视频——这是最原始、最客观的证据。但截至目前,这些影像资料既未在庭审中作为辩方证据出示,也未成为否定指控的依据。这一核心证据的长期悬置,是本案最大的疑问。

“一个小学文化的农民,面对五名穿着制服(注:当事人称未规范着装)的执法人员,在闹市路口以卵击石,打伤四人?”徐福根在申诉信中写道,“这不符合常理,更不符合人性。”

法治最朴素的逻辑,恰恰是“常理”。当一份判决脱离基本生活经验时,公众有理由怀疑,是证据说谎了,还是推定有罪的眼睛戴了滤镜?

二、一场失控的执法,与一个被"做实"的罪名

更令人不安的,是这起案件背后浮出水面的执法细节。

徐福根指称,当天执法的民警金某等人系横峰街道交警,并非城南辖区执法人员,跨辖区执法的合法性存疑。更严重的是,他指控对方执法前饮酒——这一说法如果属实,已不止是违规,而是对执法底线的公然践踏。

而执法之后的处置,同样令人侧目。

徐福根称,审讯期间办案人员言语威胁,称"坐铁凳子老虎凳舒服吗",并强迫其按预设供词签字。"你签也要签,不签也要签,不签我有的办法要你签。"这句话如果属实,已不是简单的审讯策略问题,而是涉嫌违反程序规定。

他至今记得办案人员对他说过的那句话——"你没有背景,所以我来抓你。"

一个法治社会里,执法对象不应以"背景"论处,法律面前应当只有事实、只有证据,没有"背景"的差别。当执法者以"背景"作为选择性执法的标尺时,法律的平等性便已千疮百孔。

三、八年申诉:从法某院到检察某院,再回到法某院

2018年1月,徐福根刑满释放。

他没有沉默。此后的八年里,他走遍了能走的所有渠道:向公安机关申诉,被告知“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请向法某院提出”;向检察机关反映,答复“可向法某院申请再审或提出刑事申诉”;材料辗转至最高法某院,又被转回温岭市法某院刑事审判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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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圈下来,问题回到了原点。

2026年6月,温岭市某公安局出具的《告知书》明确告知:该信访事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权范围。检察机关同样以书面形式答复:不服判决,请走申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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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个机关都给出了程序上的指引,却没有人对案件本身的实体问题——那些裂痕、那些矛盾、那些悬而未决的疑点——做出正面回应。

对于徐福根而言,这些程序性的答复形成了一个闭环:起点也是终点,跑了一圈,仍在原地。

四、一张判决书,如何压垮一个农民的一生?

八个月,对于漫长人生不过一瞬。但对于一个中国底层农民,这八个月的烙印,是刻在骨头上的。

· 经济上,社保断链。因背负刑事案底,徐福根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金被推迟发放8个月。对于一个没有稳定收入的农村老人,这不仅是钱的问题,更是生存尊严的缺口。

· 征地补偿,同地不同价。徐福根的良田与玉环市沙门镇瑶坑村的良田仅一界之隔,地相邻、土相接。据徐福根称,沙门镇的征地补偿标准为每亩13万元,而温岭市城南镇仅为每亩6万元——同样的土地,只因行政区划不同,补偿标准相差一倍还多。他曾拨打12345政务热线询问,得到的答复是“地方差别不一样”。徐福根说,城南镇的工作人员曾到沙门镇沟通,回来后的说法是:“你们要跟我们一样,如果不一样,我们工作很难办。”这句“工作很难办”,最终以他这边“不一样”收场。至今,他的土地征收协议仍未签字。

· 家庭上,骨肉疏离。更令人错愕的是,在此案申诉期间,徐福根儿子的户口被当地派出所以“双重户口”为由单方面注销。父子本已多年未见,如今连法律上的关联也被人为切断。“以前说我有案底,现在连我儿子都没了。”徐福根说这话时,声音在颤抖。

· 精神上,法治信心遭受重创。八年里,他向国家某信访局、最高法某院、最高检察某院寄出数十封挂号信。得到的答复如出一辙:层层转交,最终仍回到温岭市人民法某院和检察某院。信访函在县市级机关的空转,消耗的不仅是行政资源,更是一个公民对法治的最后耐心。

“他们现在就是等着我犯错,等着我走极端。”徐福根说,“但我偏不。我就算活一天,也要讨个说法。”

五、当事人的诉求

1. 撤销错判——撤销(2017)浙1081刑初1351号判决,还他清白。

2. 追究责任——彻查办案中涉嫌伪造证据、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的人员。

3. 国家赔偿——依法赔偿人身自由损失和精神损害。

4. 调取视频——公开案发当天执法记录仪和天网监控,让真相见光。

他要的,不过是八个字:真相、清白、追责、赔偿。

六、让“天网”照进现实

徐福根始终想不明白:“公路上有那么多天网,为什么不调出来给大家看看?”

八年了,这句话他问过办案民警,问过检察官,也写在每一封申诉信里。没有人回答他。

科技发展到今天,视频存证早已不是难题。如果连最客观的录像都不敢拿出来对质,判决书上的每一个字,又凭什么让人信服?

期待当地政法机关依法核查此案,给当事人一个交代,给法治一个交代。

徐福根不闹、不极端,只是固执地保存着那段视频,固执地一封一封写着信。他要的不多,只是一个真相,一个清白,一个农民对法律最基本的信任。

因为,对一个人不公,就是对所有人不公。

真相不出,申诉不止。

(本文内容依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整理,力求客观真实。为保护隐私,部分姓名已作化名处理。本文不针对任何单位或个人作出定性判断,只呈现事实与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