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真的越来越魔幻了。
一个64岁的中学老校长,一个43岁的女硕士教师,两人各自都有家庭,却保持着长达十多年的不正当关系。为了能“合法”生下私生子,他们竟然在网上花几百块钱买了假结婚证,堂而皇之地骗过医院做试管婴儿,还一连生了俩!
事情败露后,法院的判决出来了:一个拘役6个月,一个拘役4个月缓刑。看到这个结果,网友们彻底炸了锅:“这到底是惩罚,还是变相祝福他们儿女双全?”
这出闹剧发生在青海西宁。男主张某,1962年出生,是一所中学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女主李某,1983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时间倒回2009年,26岁的李某刚入职,认识了47岁的张某。从2010年开始,两人就突破了道德底线,在张某尚未离婚的情况下,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
如果说之前只是“作风问题”,那接下来的操作直接就是挑战法律底线。
2021年到2023年间,两人想要孩子,于是跑到外省的医院去做试管婴儿。大家都知道,国内做试管婴儿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结婚证。这可咋整?两人一合计,脑回路极其清奇——买假证!
直到案发后,这两本假结婚证原件都已经被他们随手扔掉了。
判决结果出来后,很多人第一反应是:这俩人同居十多年,孩子都生了俩,这不就是重婚吗?
但法律上的逻辑还真不是我们想的那样。法官最后定的罪名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压根没提重婚的事。
这背后涉及一个法律常识:重婚罪属于“自诉罪”,原则上必须由受害的配偶亲自去法院控告,法院才会受理。所谓的“不告不理”,如果原配妻子选择沉默或者原谅,法律很难主动介入去追究他们的重婚刑责。
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就简单粗暴多了,它属于公诉罪,只要公安机关发现了,就可以主动立案侦查。法院通过认定假证来定罪,是证据最为确凿、操作最为直接的“务实打法”。
所以,虽然我们看着觉得他们“构成了重婚”,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为没人告,就只能罚他们办假证这一条。
判决书显示:
看到这个结果,评论区直接炸了锅。有网友算了一笔账:“一个60多岁的老头,进去蹲半年,出来白得俩大胖小子,还有硕士研究生给他传宗接代,这买卖不亏啊!”
更有网友直指痛点:“这说明什么?说明如果原配不起诉重婚,仅仅办假证的成本太低了。这哪是惩罚?这是在鼓励他们喜提二胎!”
当然,也有冷静的声音提醒大家:别只看这几个月拘役,这两人的职业生涯基本到头了。校长必然被免职,女教师大概率被开除或停职。在体制内尤其是教育系统,一旦有了刑事案底,铁饭碗肯定是保不住了。
但问题在于,对于年过六旬已经退休或即将退休的张某来说,丢掉工作相比于“晚年得子”,似乎确实算不得什么惨痛的代价。
这个案子除了狗血的剧情,还暴露了一个巨大的社会漏洞:为什么花了几百块做的假证,能通过正规三甲医院的审核?
按理说,医院现在都讲究联网核验。结婚证虽然是民政部门发的,但卫健系统在做试管婴儿这种重大手术前,难道不应该去联网查一下真伪吗?如果不是医院审核流于形式,这两个人哪有机会蒙混过关?
这也从侧面反映出,相关部门在关键信息核验的机制上存在漏洞。要不是后来案发,这两个孩子可能至今都“合法”地挂着这对假夫妻的名号。
案子讲完了,但心情挺沉重的。
一个是一校之长,一个是高学历骨干教师,本该是“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代表。结果却在长达十几年的时间里,拿着国家的薪水,干着违背公序良俗的事,甚至为了满足私欲去买通“办证”黑产。
这不仅是私德有亏,更是在公然践踏法律的尊严。
当然,咱们也得说句公道话:这只是教育系统中的极端个例。不能因为出了这么一个不着调的校长和女老师,就把所有教师都骂进去。绝大多数老师还是在三尺讲台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的。
但这起案件至少敲响了一记警钟:师德师风的监督不能只靠自觉,刚性约束必须跟上。同时,医院、民政等部门的信息壁垒必须打破,绝不能让“买假证”这种低劣的骗术,再次得逞。
各位老铁,看完这个案子,你觉得判拘役6个月是轻了还是重了?如果是你,发现另一半在外面用假证生了孩子,你会选择去法院告他重婚吗?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聊聊这毁三观的奇葩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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