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重庆市民政局召开《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会上,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负责人介绍了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将在7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庆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重庆养老服务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地方性法规,聚焦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着力突破制约养老服务发展瓶颈,构建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制度框架。
具体来看,《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明晰养老服务各方责任,构建多方共治局面。例如强化政府主导作用。负责制定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保障财政投入、实施监督管理,重点保障特困老年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还要突出市场主体地位。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和提供养老服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健全开放、竞争、公平、有序的养老服务市场。
此外,《重庆市养老服务条例》设立养老服务人才专章,从健全培养培训、岗位补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等方面设定激励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养老服务工作。在数字赋能方面,支持发展智慧养老服务,推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智慧养老服务,推动养老服务产业信息化、智能化发展。
在社区养老层面,规范了社区养老服务项目内容,健全社区助餐、助浴、助学、助乐等服务功能,优先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刚需,积极开展代际互助活动,营造全龄友好的社区养老环境。机构养老层面,将养老机构分为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明确养老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以及养老服务合同约定提供相应服务,并支持机构向社区和居家延伸服务,实现“机构带社区、社区连居家”的服务模式。
上游新闻记者 张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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