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到针对某款武器装备的改进工作,人们的第一反应往往都是在其原有基础上增加某些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等,使之综合作战效能来到一个全新的高度。不过,在国产首型制式高超音速武器“东风-17”这里,事情却似乎出现了某种“相反的趋势”,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采用双锥体构型战斗部的“东风-17”改型发射瞬间
解放军报于近日对解放军火箭军部队进行报道时,发布了一张很有意思的照片,可见一款弹头战斗部使用双锥体构型的弹道导弹类武器,刚刚从TEL一体式发射车上腾空而起,即将奔向预定目标落点。乍看上去,该弹很像是国产“东风-15C”型弹道导弹。但仔细观察发射车外形和技术特征后便可发现,这是“东风-17”高超音速武器的制式发射车。考虑到各国的TEL一体式发射车从来都是“1款发射车对应1款导弹”,故那枚升空的导弹自然就是“东风-17”。
“东风-17”导弹及其发射车
于是很快,在报道评论区中就出现了种种不解的声音,如“‘东风-17’高超音速武器怎么换装双锥体构型战斗部了”“为何要从‘高端’的乘波体滑翔构型战斗部,换为‘低端’的双锥体构型呢”“这种‘技术降档’一般的改型,究竟意义何在呢”?对此,不妨来简单聊一聊。
双锥体构型弹头示意图
诚然,在高超音速武器领域,乘波体滑翔构型的整体技术门槛和飞行性能,要在一定程度上高于双锥体构型技术及其效果。如果说采用乘波体滑翔构型的高超音速武器能在飞行过程中,实现“幅度较大的机动变轨”,从而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遭敌方防空反导系统的拦截,具备最优突防能力;那采用双锥体构型的高超音速武器,则仅具备“有限程度的机动变轨”,突防能力要略低于前者。而在工程实现手段方面,乘波体滑翔构型高超音速武器的开发难度和成本投入,自然也要高于双锥体构型高超音速武器。
乘波体滑翔构型战斗部
从这个角度来想,既然中国导弹工业已在高超音速武器领域来到了极高的技术水平,那在采用乘波体滑翔构型的“东风-17”这里,似乎本不应出现“从乘波体变为双锥体”这样的“降档式改进”,也难怪不少人对此大呼“看不懂”。然而,换一个角度来想,其实乘波体滑翔构型技术也并非全面优于双锥体构型技术,后者亦有属于自己的独到优势,主要在于2点:
使用双锥体构型战斗部的“东风-26”弹道导弹
其一,在使用同型号导弹载具之时,双锥体构型战斗部的内部容积、特别是战斗部装药量,要大于采用乘波体滑翔构型的战斗部。毕竟,乘波体滑翔构型战斗部的外形设计较为扁平,以换取更高的气动效率和机动变轨能力,但代价就是内部容积受到的限制更大一些。相比之下,双锥体构型战斗部对内部容积的影响较小,适合搭载重量更大的战斗部,进而获得更强的威力和打击效果,即我们常说的“劲大”。
使用乘波体滑翔构型战斗部的“东风-17”
其二,双锥体构型战斗部的生产加工成本和采购,要低于乘波体滑翔构型战斗部。技术档次相对较低所带来的结果就是生产加工难度也较低,更适合大批量生产和采购,以及因对生产成本的稀释而让采购价格更为低廉。如此一来,在打击某些重要程度相对较低、特别是敌方防空反导部署水平相对薄弱的目标时,与其投入高成本的乘波体滑翔构型高超音速武器,倒不如选择使用效费比更高的双锥体构型高超音速武器。
陆基中段反导发射瞬间
更进一步来想,在实战运用过程中,同时采用2种技术构型的“东风-17”,其实也能被用于“共同打击某一重要程度极高、特别是受到防空反导系统严密保护的目标”。基本上,采购和运用成本较低的双锥体构型“东风-17”可被用于首波攻击,即便其突防效能相对较低,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消耗敌方的反导拦截弹,并对敌方反导阵地中的远程搜索雷达系统等展开外围打击。待敌方反导网络被打出突破口后,我们可于后续投入突防效能较高的乘波体滑翔构型“东风-17”,以实现对敌方重要目标的一击必杀。
使用乘波体滑翔构型战斗部的“东风-17”发射瞬间
所以说,采用2种技术构型的“东风-17”,或能在很大程度上实现“高低搭配”式的互补效果。同时运用二者,即可发挥出最大化的威力,何乐而不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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