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22时30分许,海口公安交管支队美兰事故中队接到指挥中心警情指令:在海甸三西路星星幼儿园门前路段发生两车剐蹭交通事故,需要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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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号牌为琼DH0×××的小型轿车驾驶人张某贞行驶途中操作失误,剐蹭到路边停放车辆,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处置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人身上有浓重酒气,当即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检测,检测数值高达243mg/100ml,已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将驾驶人张某贞送往医院抽取血样送检,司法鉴定结果显示其血液乙醇含量为242.42mg/100ml,远超醉驾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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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醒之后,张某贞满心懊悔,回想事发经过更是后怕不已。他交代,当晚聚餐结束后,因急于接妻子,自恃驾驶技术娴熟,便心存侥幸酒后驾车出行。所幸本次事故仅造成两车轻微剐蹭,没有伤及过往行人及家人。目前,张某贞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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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安全提示
再紧急的家事、再自信的车技,都不能成为酒驾醉驾的借口。本案当事人只因急于接送家人便心存侥幸酒后上路,最终触碰法律红线。醉驾不仅要承担事故赔偿、被吊销驾驶证,还会留下犯罪案底,影响个人及家人今后生活。请广大驾驶人时刻绷紧安全弦,牢记开车不喝酒,切莫因一时侥幸酿成终身遗憾。
来源:椰城交警编辑:苗小艺
审核:梁祺康
监制:张慧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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