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现在网络上充斥着重生,穿越,捡到宝,一夜暴富等内容离奇古怪的狗血剧,内容越离奇越古怪人们就越喜欢看。比如男主或女主从小生活贫困,甚至被父母亲人虐待,最终郁郁寡欢而死去,然后重生走上狠辣报复的道路。而报复的对象都是自己身边的亲人。比如夫妻表面上看起来和美,实则早已第三者闯入,而且小三公然上位,甚至道德绑架,出现“不就是两个人抱抱吗?不就是两个人一个床吗?不就是帮他生个孩子嘛,朋友互相帮助,这不都合情合理吗!”等等,这种狗血的内容。折射出现在人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都在改变。

现在的人十之八九生活平淡,工作不如意,每天做着发财梦,做着捡到宝,一夜暴富的美梦。现实生活中不存在,只能通过短剧来满足自己的梦想。因此越狗血的短剧看的越过瘾,喜欢的人越多。

狗血剧看多了,也就看乏了。又开始看武侠剧,修仙剧,但是这些短剧许多都是千篇一律。内容不外乎,从小受虐待,随便捡到宝,偶然走上修仙路,五行杂灵根,废灵根修仙速度比天灵根还快……。男主没有一个朋友,周围都是敌人,都是坏人,只好一个人闷头发大财,走个路都能被宝贝绊倒,随便抓一把,都是奇珍异宝……。这些短剧看了以后最大的感受就是刺激,憋屈,不合常理。

看多了别人的东西,感觉索然乏味,于是就想着按照自己的感觉,自己的想法写一些自己喜欢看到的东西。《凡骨踏九天》应运而生,内容至少自己看起来不那么狗血,不那么不合常理,不那么憋屈,至少自己看起来舒服。因为看多了狗血剧让人心里感觉越来越不舒服了,看这篇小说,正好缓冲一下。

但自己毕竟水平有限,内容考虑也不周,错误也不少,甚至感觉内容不狗血不离奇了,就有些平淡乏味了。但自己确实下了苦功,希望那些水平高的看官老爷提出宝贵意见。

在此叩谢!

乾坤大陆北侧有一座山叫龙脊山。龙脊山绵延万里,苍松翠柏遮天蔽日,树林里隐藏着无数虫蛇鸟兽,还有无数奇珍异宝,甚至深处还隐藏着众多的修行者,不仅有众多的妖兽,还有树妖,给这片万里大山披上了神秘的色彩。

龙脊山脚下有一个小镇,叫清风镇。虽然叫小镇,但也居住着数十万人,绵延几十里。

在小镇中心区域,街道上商贾林立,人员往来,生意兴隆。只因这里时常有胆大的人跑进山里采到异宝,或者是捕捉到猛兽甚至蛮兽进行售卖,引得许多人前来购买。

有种带有灵力的妖兽肉对普通修士来说可是极具吸引力的材料,不仅能填饱肚皮,还能增长修为,许多修士慕名而来购买。

这种蛮兽的肉也叫灵肉,不仅对武者有帮助,就是对普通人也大有好处,至少是有病治病,没病也能强身健体。只是这种灵肉太稀少,也太贵了,普通人根本见不到,也更买不起,甚至是不了解其妙用。

离镇子中心区域数十里的最外围,在龙脊山山脚下散落着几十户人家,这些人家都是猎户,常年冒险进山打猎,过着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但是他们也只敢在林子的最外围打猎,获取一些养家糊口的资源。即便这样,也时常有人遇到意外而丢掉性命,因此几百年了,这里的猎户还不足百户。

有一天半夜时分,在龙脊山脉上空出现了变故。漆黑的夜里,几百米高空中突然电闪雷鸣。

“轰隆隆!轰隆隆!轰隆隆!……”

雷鸣声迅速由龙脊山脉深处向边缘移动。有猎户被雷声惊醒,惊恐的望向高空。

“晴朗的天为什么会出现如此怪异的现象?让人摸不着头脑,又让人惧怕。我怎么在隐约间看到,好像还有几个怪人在高空中打斗,这几个人眼如铜铃,身体如山岳,这难道是神仙吗?难道是神仙在打架吗?”

在高空中,只见在刀枪碰撞之间,在施展仙法之时,雷电闪烁,有山岳被打爆,如磨盘般的血滴从天而降。细看这些血滴,不是血红色,而是金色,没有血腥味儿,而有淡淡的清香。

这些血滴砸在地上,很快就形成了一个血池。只是颜色成金色,而且还微微泛着光,给人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比晚上恶狼的眼睛都可怕,特别是在夜里,普通人不仅不敢靠近,就连偷看都不敢,怕沾染上不干净的东西。

这动静这颜色,在如此诡异的时候,生出如此诡异的东西,村民们心里都在问,这是什么鬼东西?根据老人们的说法,这可是不祥之兆呀!这一定是邪物,能轻易杀死人的邪物。

于是大家不约而同的得到一个结论:一定要远离他,不要被邪物沾染甚至伤害,不然会轻易要了人的命。

神仙的血液,带有巨大的能量,原本是人间的奇珍异宝,却被不识货的普通人看成了不祥的邪物,真的是暴殄天物。

反过来讲,普通人的想法不对,但是做法是对的。都说富贵险中求,但这个险不能太大,为此丢了性命,那就不值当的,这个险不冒也罢。

这种异宝不是谁想得就能得到的,只能是有缘人得之。他的巨大能量能轻易要了普通人的命,但是遇到有缘人的时候,才变得温顺而发挥出蕴藏在其中的巨大的能量。

在当时,打斗持续了数个时辰,忽然天空中出现了更剧烈的炸响。

“轰隆隆!”

给人的感觉如同星球爆炸一般,一些血肉碎片从天而降,落入了池中,随即天空归于平静。周围又恢复如初,只有那个邪恶的血池在告诉人们这里曾发生过特别诡异的变故。

不多时,有几道流星瞬间飞驰而去,消失于天际。这时,从血池里飘出一缕微弱的光,瞬间没入远处一栋房子里。

凌晨时分,房子里女主人秦丽开始生产,持续了数个小时,清晨时分,随着一声婴儿有力的啼哭声,一个俊俏的男婴降生了。

房子内,男主人林远山整晚没睡,把这场巨变都看在了眼里。他惊恐万状,心神不宁,不知道是福是祸。

“按照老人们的说法,发生这样的巨变,大概率是一场灾难吧。只祈求不要让自己家人遇到就好!”林远山在心里一直默念着。

当看着出生的儿子时,被有力的啼哭声震撼,尤其看到儿子帅气的外表,心里心里的阴影一扫而光,兴奋异常。儿子是在天明时出生的,起名林天明。

让林远山没有想到的是,受影响最大的是他们家,其他人家甚至可以忽略不计。林天明刚从母亲体内出来的瞬间,那道隐藏在阴暗角落里的光,瞬间没入了他的大脑消失不见。

而林天明的遭遇,林远山夫妻根本没看到,更没想到。这样离奇的事情会发生在他们家,发生在自己儿子身上,简直是天方夜谭。

让夫妻俩奇怪的事,林天明自小身体瘦弱多病,儿子饭量不小,营养也不少,就是不长脑子,不长肉,10岁时竟比同龄儿童矮半头。更让父母担心的是他神情木讷,不爱说话,时常呆呆的盯着天空,一动不动。为此,有人给他叫“呆娃”。

看着儿子呆呆傻傻的样子,夫妻两个心里很难过,林远山多次请郎中来给儿子看病,结果谁都找不到病根,不得不放弃。

林天明自小性格孤僻,朋友很少,只有一个伙伴便是与他同岁的邻居王小丫。王小丫的父亲也是猎人,两家关系很好。王小丫和林天明在街道上玩耍,经常被村子里其他孩子欺负,尤其他们人多势众,他俩根本不是对手,只能忍气吞声。王小丫有时想帮助林天明,但势单力薄,起不到任何作用。林天明呆头呆脑,不知道反抗,回到家时经常被打的鼻青脸肿,浑身是伤。

林远山一家性格老实,一次儿子被打伤还想去为儿子讨要说法,结果被人家骂了一个狗血喷头,他也没敢据理力争,而是灰溜溜的回了家,丢了很大面子。时间久了也只能随之任之。

林子里很危险,时常有人失踪。林远山是猎人,为了安全,和村子里几个猎人组队进山打猎。以此来维持着生计。

从七八岁开始,林天明时常帮着父母整理药草和猎物,在父母的影响下,逐渐掌握了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

在村子里,一些强壮的男孩,10岁以后就跟着猎队进山学习打猎。有的男孩十六七岁已经成了有名的猎手,能独自打到羚羊等大的猎物。

林天明在家无聊,也想进山学习打猎,但是父母却不肯。打猎有很大风险,而林天明的身体太弱,二三十斤重的钢叉握在手里都非常吃力,根本无法与猎物抗衡,一不小心就会把命丢在山里,那损失就大了。

父母只想吃苦受累为儿子挣下一份家业,让他平平安安的度过一生。这是他们最大的希望。

这一天,吃完早饭后,林远山和猎队一块进山打猎了。

看到父亲出门以后,林天明私自藏了一把小刀也出了门。这把小刀是平时在家里收拾猎物用的,非常锋利。

“小娃娃,赶快去林子深处,那里有宝贝,有让你一飞冲天的宝贝!去晚了就没了……哈哈哈哈哈!”

这几天,林天明的大脑中总有一个声音在指引他去取宝贝,方向指向密林深处。而且越来越强烈。

在强烈的好奇心驱使下,他拿着小刀出门就是一探究竟,大脑中的声音所说的宝贝到底是什么东西?又是谁在指引自己?

“小娃娃,赶紧的,继续往里走,宝贝还在里面!”

出了村子,来到树林边缘时,这个声音越发强烈。

林天天喃喃自语道,“父母经常告诫自己,不要一个人到林子里玩,有猛兽会吃人。但有人一直在指引自己去林子里去取宝贝,不知道是福是祸!”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林天明思索片刻,好奇心让他鼓起勇气向林中走去。

林中被进山人踩出了多条羊肠小道,蜿蜒伸向远方。道路两边草木茂盛,鲜花盛开。阳光照在花草树木上闪闪发光。鸟雀在林间鸣叫,蝴蝶在花丛飞舞。

“啊,没想到林子里环境这么美,空气这么新鲜!”进入林子不久,林天明就被林子里的美景吸引住了。

“林子里也没有大人说的那么危险,早知道就该早一点进来玩耍!”林天明心里暗暗说道。

进入林子数里地,当林天明正在林中小心翼翼的行走的时候,远处隐隐传来野兽的吼叫声,他不由观察着周围的一草一木,手中也握紧了小刀。

父亲曾经说过,“万里大山,危险无处不在,每一处密林,每一个山岗都有可能成为狩猎的场所。进入树林,小心为上,绝不能粗心大意。但也不必过于担心。有些野兽内力雄厚,吼叫声能传出数十里远,不会伤害到人。”虽然明白其中道理,但是初次听起来也会让人心里有些毛骨悚然。

林天明心里有些害怕,但是受好奇心的趋势,并没有停下,而是在树林里加快了穿行速度。

“小家伙,快走吧,宝贝就在眼前,那可是个了不起的宝贝……!”

大脑中的声音也越来越强烈,诱惑力也越来越大。

走过十几公里,此时林中已经没有了路,行进速度受到影响。

行走间,身边偶尔有野兔羚羊跑过,甚至发现一群野鸡在林中觅食。

林天明自言自语道:如果有猎枪猎刀的话,我一定会想办法抓几只。可惜自己的力量太小,无法将小刀掷的远一些,对野鸡和野兔不能造成威胁。

此时林天明已经深入林中30多里地,到了猎人们经常捕猎的外围区域。

“小家伙,加快速度,马上就要到了,宝贝就要到手了!”大脑中的声音还在指引着他去向密林深处。

又走了数小时,眼前出现了一片开阔地,不远处是一片低矮的灌木丛。

“小子,就在不远处了,快去找他!”大脑中的声音指向灌木丛。

灌木丛边上,在一块大青石旁遮挡处,林天明发现了一株人参。这株人参枝叶茂盛,植株粗壮。根据父母的经验有上百年的年份,是一株非常难得的药材。估计价格不低。

林天明用锋利的小刀小心翼翼将人参挖了出来,用自己的外套包住,放进了怀中。心里在想,“有了这株人参,自己这次收获不小。”

“小子,宝贝还在里面,他在向你招手!”

让林天明意外的是,大脑中的声音还在,而且指向灌木丛里面。

“显然这株人参不是自己真正想要找的宝贝。富贵险中求,拼了!”想到这里,林天明蹲下身子,拨开枝叶杂草钻进了灌木丛。

又走了10多分钟,林天明忽然闻到一股浓郁的果香味。抬眼望去,在眼前出现一株3m多高的灌木。明显比其他灌木要高一些,更粗壮一些。翠绿色的叶子如儿童的手掌般大小,在阳光下闪着光。在灌木的枝头有三颗婴儿拳头般大小的火红色果子。散发着浓郁的果香。

林天明心里不禁一阵兴奋,自言自语道,“难道这就是自己想要寻找的宝贝吗?这几颗果子简直太诱人了。以前从没见过,也没有听说过。不过既然能把自己吸引到这里来,肯定对自己有很大的益处。”

想到这里,他迅速爬上灌木,伸手摘下了一颗果子,闻着诱人的香味,没有犹豫放入口中,大口吃了下去。果汁浓郁,口味香甜异常。

“太好吃了!”林天明吃完一个,意犹未尽,将另外两个也摘了下来几口吃掉。

“小家伙,好自为之吧,我就帮到你这里了,全当是这15年,你为我提供住所和养分对你的报答!”说完这句话大脑中的声音消失不见。

虽然不知道是谁在自己的大脑中发出的声音,但总感觉没有恶意,林天明在内心里还是相信这个声音的。

宝贝已经找到,虽然疑惑没有完全解开,但自己也满足了。而时间已近中午,林天明想趁着天色还早,尽快回家。

“晚上一个人在林中可不安全,一旦遇到危险,那可就麻烦了!”林天林一边自言自语,一边转身准备回家。

但是意外却发生了。林天明感觉自己如同着火了一般,全身热的难受,身体各处传来剧痛,就如同有人用锯条据自己的肉体。

“疼死我了!可疼死我了!”

林天明跌倒在草地上,剧痛让他不停的翻滚。嘴里发出阵阵的低吼声。地上的杂草被他压倒了一片,衣服也被划破了。

过了一盏茶的功夫,在剧痛中挣扎的林天明慢慢昏死过去。

这三颗被林天明吃下的果子名叫奇异果,是世所罕见的果实。

奇异果对周围的环境,阳光,温度,湿度,土壤都有严格的要求。唯一能量来源是混沌之气,这是一种生命本源的能量。

混沌之气是在开天辟地时出现过,早已绝迹。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因为这里有一个极其微弱的混沌之气能量脉在沉睡中苏醒,滋养了这颗奇异果树。

奇异果树在能量的滋养下生长百年才开始开花结果。果子成熟的时候会散发出一种奇异的能量,这种能量只有神魂强大且修炼了一种寻保密法的人才能感应到。

奇异果的花期只有一个月,而结出的果子会在一个月后成熟。这种果树果子没成熟前有剧毒,各种虫蛇鸟兽对此避之不及。因此这个灌木从人迹罕至,就连鸟兽都避之不及,不敢靠近。

而果子成熟后,毒味消失,但在24小时内不能及时采摘服用,就会迅速分解,化成混沌之气消散于空气之中。

巧合的是,林天明来到之时正是奇异果成熟之时,也恰巧是没有毒的时候。对林天明来说,这三颗果子真的是千年等一回。

林天明能够感应到奇异果,并不是因为自己的神魂强大。而是那一缕没入大脑中的神魂。

这一缕神魂虽然强大,但是主人已经去世,失去了自主思考的意识,更失去了夺舍的能力。只能依靠林天明的神魂生存,两者属于共存关系。

进入林天明身体,特别是大脑神魂中的营养,大部分被这一缕强大的神魂所吸收,导致林天林自己的神魂得不到滋养,显得有些痴呆,而且身体因缺乏营养而瘦弱多病。

而林天明能够找到宝贵的奇异果,是受这一缕强大神魂的指引。声音也是这一缕神魂所发出来的。神魂的主人曾经习得一门寻宝的功法,而此时让林天明得到了便宜,甚至是天大的机缘。

只是机缘只是相对的,对有的人是机缘,但对更多的人却是祸端。

奇异果的功效主要是挖掘人体内潜在的潜力。

人体如同一个神秘的工厂,普通人一生能挖掘的潜力百不存一。只有一些大能者,特别是修仙者才能充分的挖掘了这些潜力。

奇异果的另一个功能是锻体功能。

世间有武者,也有修仙者。武者最多,最平常,对人体没有特别的要求,谁都能修炼,但能达到的高度不高。而修仙者极其稀少,主要是对人的根骨有特别的要求。

武者境界分为五大境界,一是炼皮境,二是炼脉境,三是炼骨境,四是炼脏境,五是炼髓境。

普通武者终极一生也只能达到前三境,后两镜少之又少。极其少见。只因需要天价的修炼资源,不仅普通人家,就连富户都承受不了,简直就如同烧钱。

达到第五境已经脱离了肉体凡胎,力量增长三十倍,达到5000斤。寿源也增长了十倍。能活到1000岁。

三颗奇异果的能量巨大,普通人根本无法承受,服用后会爆体而亡。然而林天明却神奇的存活了下来。这既是人们所说的机缘,只是相对于谁来说,对有的人是机缘,但对有的人是祸端。

睡梦中的林天明身体如着了火一样,散发着金光。10多个小时以后才慢慢退去。

他不知道的是,在奇异果的帮助下,身体觉醒了纯阳圣体。这种体质不仅百毒不侵,而且能够吸收周围任何的能量,成为身体的养料。

如果林天明身体里没有纯阳圣体这个潜在的功能,那今天他就必死无疑,巨大的能量会让他爆体而亡。纯阳圣体会让这个巨大的能量为自身所用。

十多个小时后,林天明受伤的身体开始迅速愈合,恢复后的身体,皮肤白皙而充满了韧性,身体上所有的伤疤全部消失不见。

原本体弱多病,手无缚鸡之力的林天明,挥手就能打出500斤的力量。瘦弱的身体变得强壮。已达到了武者的第一境,炼皮境。

半夜时分,林天明苏醒过来。原本破旧的衣服变得破破烂烂。而且显得有些瘦小。身体已经长高长壮了许多。

而身体表面覆盖了一层乌黑难闻的脏东西。这是从他身体里排出来的杂质。

林天明没有顾及这些,因为感觉到了强烈的危险信号。一群猛兽正在向他包围过来。

不远处,一个狼群原本在林中休息,刚刚狼王被远处能量波动吸引,同时他也感受到一丝丝的危险信号,因为这个地方常年有毒,根本不敢靠近。

在犹豫了一段时间后,受好奇心的驱使,在狼王的带领下,狼群慢慢向灌木林包围过来。狼群知道这个灌木林里平时都有毒,因此,不敢快速逼近,一直在试探着靠近。

觉醒了纯阳圣体,又达到了炼皮境,林天明的感官变得异常发达。

林天明暗暗思索道,“有浓烈的腥臭味,有细碎的踩踏声,根据从父亲那里学来的经验,靠近自己的是狼群!”

林天明暗暗低语,“狼群是一个很难缠斗的群体,不仅凶残,而且数量众多,善于偷袭,善于配合。每年折在狼群中的猎人不在少数。我必须马上离开!”

危险感越来越强烈,林天明没有时间查看自己身体的变化,迅速奔向灌木丛边缘。

心里暗道,“在灌木丛中被狼群偷袭,受灌木杂草的遮挡,自己没有任何胜算,就是死路一条。如果到了开阔地带,还有周旋的余地。如果能爬到一棵大树上,那么自己就安全了。”

刚爬出灌木丛,来到了开阔地带。黑暗中,周围有几十道蓝色亮光闪烁。那是狼的眼睛,在黑暗中泛着蓝光。数十只狼已经将林天明围住。

一双双贪婪又有些忌惮的眼睛盯着林天明。当狼王靠近灌木丛以后,才感受到平时有毒的灌木林,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已经没有了毒性,因此狼群已经没有了顾虑。

狼王心里在想,“一个孤单的人类在夜色中被群狼围住,逃生的机会几乎为零,特别是一个儿童。此时狼群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为什么我从这个人类身上嗅到了危险的气息?”

狼王转念又想,“这样好的机会,狼群绝不会放过!”

“吼!……”

在狼王的指挥下,狼群发动了进攻。一只狼在林天明面前洋攻,吸引他的注意力。另有三只狼分别从左右两侧和后侧同时发起了进攻。

狼王很狡猾,“一只成年狼的力量有200斤左右。与普通成年人的力量相差无几。三只进攻的狼,任何一只得手,其他狼会立即冲上前将人围住,瞬间就会将人撕成碎末。”

同时,狼王还想到,“狼群从人类的正面进攻存在危险,因为狼群最忌惮人类手中的匕首,锋利的刀子一旦刺进狼的身体,对狼来说就是致命的伤害。”

“一面洋攻,三面进攻,互相转换。”这样的攻击方法对狼群来说就是利用最少的伤害,获得最大的利益。

在这危急时刻,林天明并没慌张,握紧手中的小刀,观察四周的动向。“狼群很强,很危险,但自己好像变得也很强了,力量也很大了。”

当三只狼跳起来扑到近前时,林天明抓准时机向右前方闪去。同时挥动手中的小刀向右侧狼的脖颈刺去。

右侧狼感觉到危险,急忙扭动身体躲避刺来的刀子。躲开了脖颈却划伤了肚皮,锋利的小刀在坚硬的狼皮上出现了十几公分的伤痕,鲜血瞬间流了出来。

狼群第一波攻击落空,然后第二波,第三波……攻击随之而来。狼群打的非常有章法。前面始终有狼在洋攻吸引人类的注意力,主要攻击就是进攻人的左右两侧和后侧。

林天明不断挥舞着手中的小刀,攻击着扑上来的狼。很快又有三只狼被小刀刺中,倒在地上失去了战斗力。虽然也有狼爪触碰到了他的肩头,但坚硬的皮肤并没有受伤,只是衣服受到了损害。

在混战中,一只狡猾的狼偷袭得手。这只狼是狼群的首领,他诡计多端,没有像其他的狼一样跳起来攻击,而是忽然窜到了林天明的脚下,一口咬住了他的小腿。

狼王此时心中暗自高兴。这一口下去肯定能从少年腿上撕下一大口血肉。受伤的少年战斗力会大打折扣,狼群离着胜利也不远了。

让狼王没有想到的是,林天明的肌肉竟如此坚韧。一口下去连皮肤都没有破开。不仅没有伤到林天明,甚至连自己的满口牙齿都差一点被硌下来。

林天明抬起脚猛踢,将狼王踢到远处。狼王重重摔在地上,幸亏他皮糙肉厚,抗击打能力强,即便这样,肚子差一点被这脚踢爆。

此时的狼王开始警觉起来。不仅自己偷袭没有得手,而且差点受伤。现在已经有四只手下失去了战斗力,情况有些不妙,狼王被这脚踢的有些害怕了。

“吼!……”

看着人类此时仍旧精力充沛,力量不减。狼王不得不低吼一声,停止了进攻。狼王需要再找一个更好的机会。

狼王在想:此人类太过凶猛,这样打法会出现更多的伤者。只有趁他麻痹大意时迅速将其扑倒,大家一块上才能够得手。

林天明看着狼群停止了进攻,但并没有离去,而是围着自己不停的嘶吼。

暗暗思考到:看来这群狼不把自己撕碎这场战斗很难停止。自己一个人精力有限,长此消耗下去,一旦自己出现困乏,稍微懈怠,狼群瞬间就会得手。

而自己唯一逃生的出路就是躲进密林,爬上一棵大树。狼虽然凶狠,但不会爬树,这样自己才能躲过这场劫难。

这样想着,林天平开始缓慢向旁边的树林移动。

此时,狼王却在想:一旦这个人类进入树林,那么自己得手的机会就会大增。在树林里,狼群就有了更多的偷袭机会。绝不会给这个人类爬树的时间,在他爬树前就将它撕碎了。

当林天明移动到树林边上时,眼前出现多棵高大粗壮的树木,心里暗想,“如果自己能爬上其中任何一棵大树,那就得救了。”

林天明做势向反方向冲击,此时狼群一阵骚动。随即他冲向另一侧的狼群。

“吼!……”

随着林天明的主动进攻,狼王一声怒吼,四面八方的狼群也同时攻了上来。

狼王心里暗自高兴,“终于等到了,这是最佳的进攻时机,我们等的就是这个机会。狼多势众,林中更适合狼群攻击。即使人类想爬上大树也需要时间,爬树是人类防守作为薄弱的时间,也是狼群获得的最好的进攻良机。

现实情况是,林天明从小瘦弱,力量小。但是爬树却是他的一个强项。尤其现在力量大增,对自己爬树的能力更是信心倍增。

正面进攻的狼已经来到面前。这只狼躲开了林天明右手的刀子,却没躲开左手的拳头。500斤的力量,瞬间将其击飞。这只狼的前爪虽然碰到了林天明的手臂,但并没有伤到他。

随后林天明将手中的刀子挥向身侧和身后的狼群。几只进攻的狼不敢硬碰硬,只能躲闪,跳向旁边。

借着此时难得的机会,林天明瞬间跳向大树,如同狸猫一般,爬到了树的顶端。

林天明如此轻易的逃脱,让狼群非常不甘,围着大树怒吼。

狼王心里暗暗骂道,“到嘴的肉就这样丢了,自己方还损失了多名战力,今天简直是亏大了!”

狼群不会爬树,跳起来树又太高够不着。此时狼群对于爬到树端的人类已毫无办法。

林天明坐在树杈上,闭着眼睛恢复着体力。刚才长时间的恶战已经让自己筋疲力尽。

他心里暗想,“其实刚才狼群失算了,如果不停止进攻,虽然损伤会更多,但最后胜利的一定是他们。自己力量再大,也有用尽的时候,但狼群不同,他们一批一批的进攻,力量消耗的少,而又恢复的快。狼群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只是狼王有些聪明过头了。”

“现在狼群竹篮打水一场空。虽然心有不甘,却又无可奈何。”

又过了一段时间,天大亮了。狼群在狼王的带领下不得不离开,宣告此次攻击彻底失败。

当林天明从大树上下来时,发现空地上散落着一些狼的骨头。

有两只死去的狼已经成为同伴的口中血食。

林天明摸了摸怀中的人参,安然无恙,转身向村子的方向奔去。

“咕!咕!咕!……”

剧烈的恶战,长时间没有进食,林天明肚中传来阵阵的饥饿感。

在林间穿行,林天明感应到在不远处有一群野鸡在觅食。清晨时间也是鸟兽觅食的最好时间。

林天明放慢速度,轻手轻脚向野鸡群靠近。

一群野鸡正在一处低洼处啄着地上鲜嫩的菜叶。

在一颗大树背后林天明停了下来,野鸡在离自己10多米远处,已经处在自己的攻击范围之内,林天明找准时机掷出了手中的刀子。

刀子在巨大力量的作用下,连杀两只野鸡后钉在了地上。野鸡群幸存者随之惊飞而去。

林天明捡起一只野鸡,有刀子简单处理了一下,然后捡了一些树枝开始烧烤。十多分钟后烤肉香在林中飘荡。

也不管生熟,他开始大口吃了起来。一只野鸡下肚,肚子里的饥饿感才消失。

林天明捡起另一只野鸡继续向村子方向奔去。

当林天明抓着野鸡来到林子边缘的时候,被村子里的六个男孩子围住了。这几个男孩子都10多岁,身体强壮,为首的叫李大壮。

他们也正是平时经常欺负林天明的那群小混混。

六个男孩子看到林天明衣服破烂,满身是血,手里还提着一只野鸡。瞬间有了抢野鸡的打算。

“林天明,你小子给我站住,把野鸡送给我们,赶紧滚蛋,不然打断你的腿。”领头的李大壮朝着林天明恶狠狠的吼叫道。

“放下手中的野鸡,这只野鸡我们要了。你这个呆娃是斗不过我们的。”其他几个男孩也挥舞着拳头对着林天明威胁到。

这几个男孩平时欺负林天明习惯了。在他们眼中他一直是软弱可欺的呆娃,每次出手连还手的能力和意识都没有。

林天明看着眼前的六个男孩眼中闪过一股狠色。“自己一直被他们欺负,从没反抗过,但今天的自己已经变强,不是昨天那个软弱的人,已经有了还手的能力。”

林天明怒目瞪着几个小混混,并没有说话。心里想着,“如果你们敢抢,我就给你们一个教训!”

六个男孩看着林天明不服气的样子,有些生气,开始上手就抢。林天明毫不犹豫抬脚踹飞眼前离自己最近的男孩。男孩倒飞出十几米摔在了地上。

虽然林天明并没有用全力,男孩还是痛的捂着肚子缩在了地上。这个男孩子简直懵了,虽然肚子里传来一阵阵的疼痛,但是他却还没意识到,心里却在想,“真奇怪,林天明什么时候这么强了,变得这么能打了!”

“哎呦哎呦,疼死我了!”刚想到这里疼痛让男孩子禁不住叫了起来。

“打他,狠狠的打他,他竟然敢反抗,真反了天了!”李大壮见状怒吼道。

其他几个男孩见林天明反抗,瞬间发怒了,对林天明拳打脚踢,有两个还靠近抓住他的手臂,防止他反抗。

林天明发怒了,挥动着胳膊将抓着自己的两个男孩甩了出去。同时抬脚将击打自己的另外一个男孩踢飞。

“疼死我了,疼死我了!”第二个被踹飞的男孩子躺在地上也痛的嗷嗷直叫。

但此时变故突然发生。

李大壮举着木棍从林天明身后偷袭成功,手中的木棒狠命的打在了他的后脑上。

“糟糕了,被偷袭了!”刚想到这里,林天明瞬间就昏死了过去。

和狼群刚战斗过的林天明一开始并没有把这几个男孩子放在心上。狼群的实力比这几个男孩子的实力强10倍,百倍,狼群自己都敢斗,何况这几个男孩子。但是他忘了,狼群不会用工具,人类会用工具。特别是李大壮,已经多次进山打猎,习得了一些技巧,力量不输于成年男人。

几个男孩见抢夺成功,心里非常高兴。当看到倒在地上的林天明时心里又有些害怕。

“坏了,我们杀人了,这下该怎么办?”有男孩子惊慌失措的说道。

刚才他们都看到了李大壮抡起棍子用了全力,打到人的脑袋上肯定是活不了了。

六个人心里害怕了。抢劫还杀人,那就是死罪,他们几个吃不了就要兜着走。官府这个坎他们都过不去。

况且,林天明的父亲林远山在镇子上是有名的猎户,自己几个人杀死了林远山唯一的儿子,林远山不得扒了自己的皮,给他的儿子偿命!

几个男孩子越想越害怕。原本他们只想抢野鸡烤着吃,并没有真的想杀人。只因从来都是忍气吞声的林天明竟然敢反抗,激怒了他们,下手才没有了轻重。

“大家不要慌!”李大壮说道,“为了大家的安全,只能趁着没人看到毁尸灭迹。只要我们做的干净利索,没有其他人发现,那么我们就没有危险。”

随即,李大壮看了远处的一个池塘,没有说话,几个人却心领神会。

邪恶的池塘,是他们毁尸灭迹的最好的地方。把林天明的尸体扔进去,连渣渣都不会剩,也更不会被人发现。

他们也顾不上烤野鸡了,抬着林天明来到池塘边。邪恶的池塘,水都是金色的,冒着一股邪气。

他们心里清楚,邪门的池塘平时没人敢靠近。扔进里面的石块儿和树枝瞬间溶解。落在衣服上的金色水滴瞬间将衣服烧一个大洞。落在皮肤上会溃烂一大片,而且无药可治。这种溃烂面很长时间才能愈合。

池塘太邪门,没人敢靠近,都远远的绕着走。

今天几个人就想着将林天明的尸体扔进池塘,毁尸灭迹。

看着林天明的尸体连同那只野鸡滚进池中,池水瞬间沸腾了起来,几个人做鸟兽散。

林天明一天没回家,早晨林远山夫妻和十几个邻居开始寻找。

找完村子又进山寻找。林远山进山寻找的方向和林天明回家的方向不同,因此在路上并没有遇见。而林天明被害的时候寻找的队伍还没有回来。因此也没人发现。特别是由于池水特别邪恶,周围更是没人敢来。

平时家里的大人都嘱咐孩子不要靠近池塘。只有那些胆大的孩子才在远处玩耍,但也没人敢靠近。

傍晚时分,林远山夫妻和寻找的队伍才返回镇子。大家垂头丧气,林天明活不见人,死不见尸,大概率是被野兽叼走了。

虽然大家都没有点名,但心里都有了这样一个共同的想法。

镇子里每年都有人进到林子里采药或者打猎消失不见,极少有人能再找回,能找见的大都是衣服和工具。

林天明走失时间已经过去了十多天时间,林远山夫妻也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自己的儿子已经不可能存活在这个世上。

夫妻两人怀念儿子心切,吃不好,睡不着。林远山无心外出打猎,夫妻俩脸上都憔悴了很多。

这一天吃完晚饭,秦丽沉默的在屋子里坐着流着眼泪,林远山则在院子里抽着旱烟。

没有人说话,甚至没有人闹出一点响声,家里没有一丝声响,沉闷的让人心里有些烦。

夜深了,正当林远山站起身准备关门休息时,突然院门被人从外面用力的推开,一个赤身裸体的少年冲进了院子,一声不响,直奔向里屋。

虽然夜色昏暗,但林远山仍旧看清来人,禁不住心潮澎湃,热泪盈眶。儿子丢失10多天了,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他没流过一滴眼泪,怕引起妻子伤心。

但现在他心里激动的竟然说不出话来。巨大的心理变差,让林远山瞬间呆立在了原处,大脑一片空白。

“啊!他爹,儿子,竟然是儿子!……呜!呜!呜!……”

随后屋子里传出妻子的惊呼声和哭声!

来人不是旁人,正是消失十多天的林天明。(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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