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具体召开地点未在公告中披露,主持人信息未提及。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

会议出席情况如下:现场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人,代表股份76,467,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15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09人,代表股份7,496,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2%;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109人,代表股份7,496,24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112%。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总表决同意股数 总表决同意率 总表决反对股数 总表决反对率 总表决弃权股数 总表决弃权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83,844,658股 99.8585% 68,680股 0.0818% 50,100股 0.059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中小股东同意股数 中小股东同意率 中小股东反对股数 中小股东反对率 中小股东弃权股数 中小股东弃权率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7,377,467股 98.4155% 68,680股 0.9162% 50,100股 0.6683%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阮婧怡、谢艾玲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包括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