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ST易购(证券代码:002024)于6月30日发布诉讼进展公告,披露公司及子公司苏宁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苏宁国际”)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南京中院”)对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达集团”)提起的要求履行付款义务的诉讼中,已收到一审判决。法院判决万达集团需向ST易购支付剩余资金17.47亿元及相应延期付款损失。

公告显示,该案源于2018年1月29日ST易购与万达集团、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达商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ST易购指定子公司苏宁国际受让相关权利义务,并最终持有万达商管4.02%的股份。因认为万达集团存在违约行为,ST易购及苏宁国际遂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继续履行付款义务。

南京中院作出的(2024)苏01民初259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 万达集团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ST易购剩余资金人民币1,747,000,000元(即17.47亿元);
  • 万达集团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ST易购延期付款产生的损失,该损失以17.47亿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26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计算至2026年2月13日;
  • 驳回ST易购及苏宁国际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8,776,800元由万达集团负担。

对于此次判决的影响,ST易购表示,截至公告日,该一审判决尚处于上诉期内,判决尚未生效,后续案件的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财务结果的影响。公司强调,将就万达集团、万达商管的违约及侵权事项,继续通过包括诉讼、仲裁在内的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此外,公告还披露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情况。经初步统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的新增未披露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约5.36亿元;作为被告/被申请人的新增未披露诉讼、仲裁合计涉案金额约2.01亿元。公司表示,除上述情况外,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最终数据以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公司提醒投资者,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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