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陆弃
6月29日,外交部发言人郭嘉昆在例行记者会上就日本方面有关中国海警在与那国岛以南“专属经济区”活动的表态作出回应,明确表示中方在台湾岛以东海域拥有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中方相关活动合理合法。同时指出,日本、菲律宾绕开中方擅自启动所谓“海域划界谈判”,严重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中方对此“绝不允许”。
同一时期,中国海事部门与自然资源系统在台湾岛以东海域同步开展大规模巡航执法与生态调查行动,包括“海巡09”“海巡06”“海巡08”等多艘船只参与,总航程超过千海里,完成扫测、执法点验及海洋环境数据采集。围绕同一片海域,外交表态与海上行动在时间上形成密集叠加,使这一地区的规则与现实操作同时进入外界视野。
从表层现象看,这是一组外交回应与海上行动同步展开的典型案例。一方面是围绕海域划界与专属经济区主张的公开交锋,另一方面是海事执法与生态调查的持续推进。两条线索看似并行,却共同指向同一空间:台湾岛以东及周边海域的规则解释权与实际存在感问题。在国际海洋秩序中,这类争议往往不仅涉及法律文本,更与实际控制、巡航能力及持续存在密切相关。
更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争议的背景并非孤立事件,而是长期海上互动结构的延续。日本与菲律宾近年来在海上安全与划界议题上互动频繁,并逐步强化与外部力量的协调机制。在这一过程中,海域划界问题逐渐从技术性法律议题转化为战略性空间议题。划界本身不再只是线条划分,而是对海上活动范围、资源利用与安全缓冲区的综合界定。
从机制层面看,国际海洋法体系为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划定提供了原则框架,但在具体海域重叠或主张交叉的情况下,往往依赖相关国家之间的双边或多边协商。问题在于,当协商机制被绕开或缺乏共同参与时,任何单方面推进的“谈判”都容易引发法律与政治双重争议。此次中方强调“绕开中方擅自启动”,正是针对这一程序性问题的回应。
与此同时,海上执法与巡航活动的强化,也反映出另一种现实逻辑:海域主张不仅通过外交文件表达,更需要通过持续存在与实际操作加以体现。此次多艘海事与救助船舶参与的巡航执法行动,不仅涉及航行秩序维护,也包括对船舶标识、导助航设施及海底光缆区域的检查与扫测。这类行动本质上构成一种常态化存在方式,其意义不仅在于执法本身,也在于对海域使用状态的持续记录与确认。
在生态调查层面,自然资源部门在同一海域开展多学科环境监测,包括海水环境DNA、鲸豚与海鸟样本采集等,则将海域认知从单一执法维度扩展至生态与科学维度。这种多层次进入方式,使得该海域的认知不再局限于航行与执法,而是逐渐形成涵盖环境、资源与安全的综合信息体系。
从影响角度看,这种外交表态与海上行动的同步推进,会在短期内提升区域关注度,并使相关海域的规则解释问题更加凸显。在海洋空间高度重叠的背景下,任何一方的行动都容易被赋予超出技术层面的政治含义,从而加剧认知差异与安全敏感度。
更深层的风险在于互动结构的固化。当多方围绕同一海域形成稳定行动模式时,海上接触频率上升,误判概率随之增加。尤其是在巡航执法、科研调查与他方海上活动并存的情况下,如何区分正常活动与敏感行动,将成为现实操作中的关键难点。这类不确定性一旦积累,容易在局部事件中被放大。
但从理性角度看,这一进程也体现出一个不可逆的趋势:海洋空间正在从相对静态的边界划分,转向动态化、多功能叠加的治理与竞争结构。执法、科研、外交与安全活动在同一空间交织,使海域不再只是地理概念,而成为多重制度与能力的交汇点。
未来走向取决于两个变量。一是各方在程序与规则层面能否形成最低限度的共识,避免单边推进引发持续摩擦;二是海上活动是否能够建立更清晰的行为边界与沟通机制,从而降低高频接触带来的风险。在缺乏有效协调机制的情况下,海域互动将长期处于“存在即表达”的状态。
从更长远的视角看,这一海域的争议并不只是地理范围的重叠问题,而是规则解释权与现实存在方式之间的张力。当巡航、执法与生态调查不断强化存在感时,规则本身的含义也在被重新定义。真正的关键,或许并不在于谁先划出线条,而在于谁能在持续互动中维持相对稳定的秩序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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