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宝鸡,编辑/刘雪
近日,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发布公告,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套牌等违法违规线索。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为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违规套牌、假牌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24)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非法改装类
1.擅自改装/更换大功率电机、控制器,拆除或破解限速装置,使车辆最高限速超过国家标准;
2.私自加装蓄电池托架或改造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非标蓄电池;
3.非法加装遮阳雨棚、加宽车把、超大货架、爆闪灯、额外座位等改变车辆外形结构的装置;
4.其它擅自改动车辆原厂技术参数或影响安全性能的改装行为。
( 二)涉牌涉证类
1.伪造、变造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整车编码(车架号)、出厂合格证等相关证件;
2.使用伪造、变造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
3.挪用、套用他人电动自行车号牌(正式号牌、临时号牌);
4.未按规定等级上牌、悬挂号牌或无牌无证上路行驶;
5.非法销售、买卖、转租电动自行车假牌、套牌及相关证件的行为。
(三)其他违法类
1.非法销售无3C认证、无出厂合格证、无厂名厂址的非标、拼装电动自行车;
2.维修门店、销售网点等违规提供非法改装、套牌代办服务业务;
3.非法拼装、翻新回收的废旧电动自行车进行销售或上路行使的行为。
二、线索提供须知
(一)举报要求
反映举报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有效,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如:注明违法时间、具体地点、涉事店铺或车辆信息等),以便核查反馈。
(二)信息保密
提倡实名举报,公安机关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三)严禁诬告
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虚假举报、恶意扰乱工作秩序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话举报
1.0917- 8806122(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2.0917-6555888(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二)现场举报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三)书信举报
宝鸡市陈仓区陈仓大道中段副6号,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
邮编:721001。
对所有举报线索我们将逐一核查、依法办理,一经查实,坚决依法从严惩处。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交通共治,主动监督举报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共同维护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特此公告。
宝鸡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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