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上海奉贤某商场通过招聘网站招录了两名保安阳某与邱某。入职时,两人坚持只上夜班。然而就在第一个夜班凌晨,阳某在厕所“晕倒”,同伴邱某随即大声呼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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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赶到现场的民警和120急救人员,原本“昏迷”的阳某不仅拒绝上车检查,还声称自己是精神病。经警方查证,阳某此前在浦东已有8次同类“发病”报警记录。这一次阳谋与同伙依然拒绝就医。次日上班,两人又返回商场大闹,阳某坐在办公桌上扬言“我有精神病,后果自负”,甚至钻进商场一楼的展车内喊叫,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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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报警后,经调查,阳谋伙同邱某,利用精神疾病在工作期间假装晕倒,通过拨打120、反复报警给企业施压,索要高额赔偿。
实际上从2023年起,他们就在广东多地用同样手法作案。面对审讯,阳某辩称自己曾真的因病晕倒过,企业出于人道主义给了他补偿,尝到甜头的阳某声称“真的晕倒给钱,假的晕倒也给钱,那还不如统一晕倒”。于是开始以此敲诈企业。但司法精神鉴定显示,阳某作案时处于精神疾病缓解期,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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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确认阳某与同伙,在广东及上海共实施敲诈勒索10起。阳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邱某、黄某也分别获刑。
来源:看看新闻
编辑:戴玉春
审核:郑伟、孙殿洋
监制:孙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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