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三早上,一位妈妈坐在办公室里手心冒汗。她刚入职一家公司做薪资管理员,周一开始上班,周二正常到岗——但家里的孩子病了,她需要周三请假。老板点头同意了。周四她回来上班,早上就被通知“不太合适”,直接走人。

这位妈妈在Reddit上发帖问:“这个就业市场是真实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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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数网友的回答是:不公平,但合法。一位叫Salty-Employee的用户说得直白:“你们公司很烂,但新员工在头一两个月没表现出‘靠谱’特质就被炒,这事不罕见。不对,但我见过。”

我们联系了Moshes Law律师事务所的主管律师根纳季·利特温,这家律所专门处理劳动法案件。利特温解释,美国几乎所有州都遵循自由雇佣原则——除了蒙大拿。在自由雇佣框架下,雇主可以以任何理由或不给理由就解雇员工,入职第一天也一样。蒙大拿则不同:员工通过试用期后,雇主不能无故解雇。

回到这位妈妈的案例,利特温判断,她很难找到法律救济路径。如果她在签合同时就提出了育儿照护的便利条件,公司之后再解雇她,案子才更有可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