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打架了。你怎么办?

很多老师的本能反应是:拉架、训话、叫家长、写检讨、完事。然后呢?下周又打。下下周还打。因为流程不对。

新规之下,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处置,有一套完整的标准化流程。不是你凭经验拍脑袋决定的,是法律规定的。

第一步:发现与立即制止。

这是最基础、也最关键的一步。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职工发现学生实施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不管你是班主任、任课老师、保安还是保洁,只要你看到了,你就必须管。先处置再报告,边处置边报告,但绝对不能袖手旁观。

第二步:通知监护人。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后,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别想着“先处理完再通知家长”——不行。家长必须在场,必须参与认定。这是他们的法定权利,也是学校的法定义务。

第三步:调查认定。

学校应成立由法治副校长、心理教师、教师代表等组成的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及时对疑似事件进行调查认定。避免将欺凌简单归类为“玩笑”或“矛盾”而草草处理。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相关法律,要把握三个要素:一是行为发生在学生之间;二是主观上出于蓄意或恶意;三是导致了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实际后果。尤其要考察是否在力量、人数或社交地位等方面存在不对等。

第四步:分类处置。

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学校应当对欺凌者开展批评教育,责令当面道歉。反复发生的一般欺凌,可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情节恶劣造成明显身心伤害的严重欺凌,学校要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五步:心理干预与跟踪。

对遭受欺凌的未成年人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这不是一次性的,是持续的、跟踪的、直到孩子真正走出阴影的。

发现—制止—通知家长—调查认定—向公安和教育部门报告。这五步,少一步都不行。

你也许觉得麻烦。但请记住:你的每一次“省事”,都可能是一个孩子一生的“不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