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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管签字,出了问题我负责” 参考资料:(2019)鄂06刑终244号 本文字数共计1430个,阅读大约需3分钟。

01 水库项目验收

2013年至2015年,南漳县农发办组织实施了鲢鱼潭项目和曲阳坪项目建设。

2015年6月至7月期间,县农发办组织项目科科长吴某和计财科科长王某两个专班,分别对鲢鱼潭项目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计验收。吴某的工作专班在项目实地检查时,发现四个标段分别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和未完成合同工程量问题,因此验收专班未出具验收报告。

02 会议决定:先应付检查

2015年8月初,南漳县农发办得知湖北省农发办将对南漳县2014年度农发项目进行检查考核,鲢鱼潭项目和曲阳坪项目为考核对象。按照考核要求,当年的项目资金要及时拨付才能达标,否则将对县农发办工作产生影响,省农发办业也会削减第二年拨付给县里的农发资金。

为确保通过省里检查验收,时任县农发办副主任、涉案项目负责人的尹某决定先按合同金额编制工程结算资料,将工程款予以结算,待省里验收后再据实结算。但组织项目科科长吴某等人担心工程款全额拨付后多拨付的资金会无法收回,不同意尹某的意见。

2015年8月5日,副主任尹某召集吴某、王某、童某等3名科长开会,面对科长吴某的强烈反对,副主任尹某表示“你只管签字,出了问题我负责”。最终,会议决定由计财科、项目科按拨付程序暂时签字,尹某最终审签,待省农发办检查验收后再进行工程据实验收结算,由尹某负责对多付项目资金的回收。

03 编制虚假资料过关

之后,三名工程承包商按照尹某等人的要求,根据县农发办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编制了虚假的竣工验收资料。接着,三名工程承包商分别找到鲢鱼潭项目受益管理单位某水利站站长、监理等人签字盖章,最后将资料报到县农发办。

县农发办尹某、吴某、王某在建设用款申请表上签字同意结算,之后在扣除10%质保金后将剩余工程款全额支付给工程承包商。

经过湖北省农发办验收,南漳县鲢鱼潭水库中型罐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曲阳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被评选为优秀项目,南漳县农发办被授予“绩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二等奖”。

04 案发

2017年4月5日,时任南漳县农发办副主任的尹某经县检察院传唤到案,其如实供述了涉嫌滥用职权的事实,主动交代了涉嫌受贿的事实,次日检察院决定对其刑事拘留。

事后经审计鉴定,五个标段实际工程造价约为747.8万元,但农发办实际拨付935.4万元,超额拨付187.6万元。案发后追回135万元。

05 受贿罪

另查明,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尹某在担任县农发办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土地治理开发资金和项目建设管理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合计26.9万元。行贿人包括上述参与“虚假验收”的工程承包商。

06 法院判决

本案历经一审,发回重审,二审,最终维持的判决所是:

一、被告人尹宝犯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二、对追缴的工程款135万元,返还南漳县农发办。

三、继续追缴尹某受贿所得财物。

07 结语

为了完成工作而违反规定,很多人就容易迈过内心道德的关卡,但这依然是滥用职权。他们想着出于公心,为了单位今年考核过关,为了明年的预算有保证,就会采取一些侥幸的手段。有些可有可无操作,或许还好说,但涉及到钱财,而且金额还那么大,风险就不小了。

截止目前,裁判文书网公示的贪污贿赂罪和渎职罪案件分别有183972件和32582件。结合零零散散的职务犯罪真案例解读,我按罪名分类,系统完整、通俗易懂地梳理了职务犯罪预防指南,这是第二版,希望对大家工作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