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问题:所谓“独立监管机构”,到底有多独立?

周一,美国最高法院用一纸6比3的裁决给出了答案。多数意见认为,联邦贸易委员会(FTC)那条规定——总统只能“有正当理由”才能解雇委员——违宪了。理由是,这触犯了宪法里的分权原则。用保守派大法官尼尔·戈萨奇在协同意见书里的话说:“独立机构,终究没那么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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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直接起因,是特朗普解雇了FTC委员丽贝卡·斯劳特。2025年3月,特朗普以斯劳特和另一位民主党籍委员阿尔瓦罗·贝多亚继续留任“不符合本届政府优先事项”为由,直接让他们走人,没有援引任何法定事由。斯劳特和贝多亚随后提起诉讼,要求复职。但贝多亚在2025年6月辞职并撤诉,只剩斯劳特继续打这场官司。

案件最终打到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撰写了多数意见,六名保守派大法官全部站在同一阵线。罗伯茨的表述相当直白:“总统可以随意解雇其下属。”他的逻辑是,FTC行使的毫无疑问是行政权力,因此必须接受作为行政首脑的总统控制。这一判决,彻底推翻了此前一个名为“汉弗莱执行人案”的关键判例,那个判例曾长期充当独立机构成员免受总统随意解雇的保护伞。

裁决公布后,特朗普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发帖庆祝,称这是一场“重大胜利”。他写道,美国历任总统从1930年代起就一直在争取这个结果,自己能成为“赢得这场历史性、史无前例裁决的在任总统”,是莫大的荣幸。稍后在白宫被记者问及会不会因此解雇更多人时,特朗普回应说:“我觉得不会。它给了我这项权利——不,不是给我,是给了总统去做总统应该有权做的事。这很有意思,是个大裁决。”

斯劳特本人则通过CNBC的节目表达了失望。她特别点出了特朗普声明里那个词——“史无前例”。“真正重要的是,正如总统先生所说,这件事史无前例,它从国会手中夺走了海量权力,交到总统手里,让他可以左右经济决策,而这种决策会奖励富人和有权势的人,代价则由普通美国人承担。”她说,FTC的政策将“毫无疑问”变得更加政治化。紧接着她又补充道:“政治化甚至还不是唯一的问题。问题在于,当决策标准不再是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是能否回报政治献金和大选捐款、回报总统的朋友和盟友时——对诚实经营的企业来说,这就非常值得担忧了。”

这场裁决的实际影响,远不止FTC这一个机构。它意味着,从今往后,任何形式上“独立”的联邦监管机构,其领导层都可能被总统无理由撤换。机构的中立性、决策的可预期性,都会面临新的变量。罗伯茨的多数意见已经把话讲得很清楚:行使行政权,就必须受行政首脑节制。戈萨奇的协同意见则像一句判词,点破了那个长久以来被模糊处理的现实——独立机构的独立性,终归是有限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