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电影芳华里面,刘峰在对越自卫反击战中被打断了一条胳膊,好家伙,等到他退伍时,那日子可就非常难受了,老婆跟别人跑了不说,自己一度要沦落到海口摆地摊养活自己,可见刘峰的日子有多惨了,但事实真的会跟电影一样吗?答案是否定的,事实上,真实的刘峰,压根不可能沦落到摆地摊,甚至国家基本可以保证他往后的日子无忧了。
首先,刘峰的伤残,那不是因公致残,而是因战致残,懂吗?根据我们国家《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章的规定,刘峰因战致残,并且因为丢掉了一条胳膊,属于二等甲级,民政部门每个月会给刘峰发放伤残抚恤金,考虑到刘峰是城市户口,每个月抚恤金是20块钱左右,特别是这个金额还是每年跟着上涨的,到今年,甚至给到了1万多了。
其次,就是刘峰的身份,他在对越自卫反击战时,是属于副连长,行政级别23级,根据当时的中央军委发布的伤残军人安置政策,他是不允许自主择业和自谋出路的,而是会强制安置,像他这种情况,安置一般都是只给安排到国企或者机关单位里面,干部转业安置甚至可以给他安排一个公务员编制的岗位。
哪怕是后来90年代国家进行国企大改革,下岗了一大批人的情况下,因为他是伤残转业军人,政府一般都会是明确重点保护对象,企业不会给安排下岗或者买断工龄,而是让地方政府优先重新安排,即便安排得很差的岗位,因为刘峰是伤残军人,抚恤金可不会因此减少,他也基本可以保证自己下半辈子无忧无虑了。
再然后,国家还会给予一些适当的补助,除了基础的伤残抚恤金外,因战致残的对越自卫反击战,还可以享受生活补助,作为参战退役人员,可额外领取全国统一的参战参试人员定期生活补助,与残疾抚恤金互不冲突、叠加发放,每个月大概也有十几块钱,专项福利补贴在内,一个二等甲等的伤残军人,在当时的城市里面,甚至比普通工人的收入高出一倍左右。
再加上因为他是伤残军人转业,他老了之后,那收入更是吊打一群人,为啥?因战伤残军人的抚恤金和医疗保障都是独立于社保体系的,他享受国家给予的公费医疗待遇,甚至基本开销都是国家报销,剧中刘峰的那个假肢都是国家掏钱解决,养老金和抚恤金双领取,相当于他有了双倍的养老金,所以,刘峰的日子绝对不会像电影里面那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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