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虚拟货币处置(huaancz.com)报道,过去很多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将资金转换为比特币、USDT等虚拟货币,借其匿名性规避查控,债权人往往"赢了官司拿不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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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规范网络虚拟财产执行工作指引(试行)》,首次系统构建了虚拟财产的"当事人提供+被执行人申报+法院主动查询"三位一体调查机制,虚拟货币执行正式告别"无规可循"。

一、申请执行人:提供明确线索是启动调查的前提

《指引》要求申请执行人应尽可能提供较为明确的网络虚拟财产线索,包括:

1. 交易所账户名称、注册手机号或邮箱

2. 绑定的社交账号

3. 钱包地址(WalletAddress)

4. 已知链上转账记录或充值/提现凭证

⚠️提示:代理执行案件时,应尽早询问债务人是否持有虚拟货币,引导申请人搜集并固定上述线索,在执行申请中一并提交。线索明确具体的,法院应在7日内调查核实,紧急情况3日内反馈。

二、被执行人:负有强制书面申报义务

被执行人须在报告财产令载明的期限内,书面申报名下网络虚拟财产,包括虚拟货币类型(BTC/ETH/USDT等)、数量、存放平台或钱包地址、存储状态等信息。

1. 拒不申报或虚假申报→可依法处以罚款、拘留

2. 情节严重的→ 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三、法院:多管齐下主动调查

法院可依法采取以下措施查明虚拟财产情况:

查询与搜查:对被执行人住所或可能隐匿虚拟设备的场所进行搜查,传唤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配合调查;

调查令:律师可向法院申请调查令,请求中心化交易所、钱包服务商提供账户注册信息及交易数据;

悬赏公告:对难以排查的财产,法院可发布悬赏公告征集线索;

向网络服务提供者发函协查:要求交易平台履行协助执行义务。

三、技术手段辅助:链上追踪与司法鉴定

对于去中心化钱包中的链上资产:

1. 可通过区块链浏览器(如 Etherscan、Blockchain.com)追踪钱包地址的交易记录,分析资金流向及关联账户;

2. 公安机关可聘请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对虚拟币的真实性、链上流转轨迹、价值估算等出具鉴定意见,作为执行参考依据。

上海高院《指引》的出台意味着——虚拟货币不再是躲避执行的避风港。对债权人而言,越早固定对方持币线索,执行成功概率越高;对被执行人而言,瞒报虚报的法律风险已显著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