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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惠东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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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东西部劳务协作,健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脱贫人口常态化帮扶工作,近日,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惠东县农业农村局印发《惠东县吸纳省内外脱贫人口在惠东就业专项补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过强化政策激励、优化服务保障,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提升用人单位吸纳积极性,推动脱贫人口实现稳岗增收、技能提升,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为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提供坚实支撑。

惠东县吸纳省内外脱贫人口就业

专项补助现已开放申报啦!

谁能申领?招用哪些人有补贴?

补贴多少钱?申报有何要求?

办理渠道在哪?

一起来看看申领指南吧

基本原则

(一)专款专用原则

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吸纳广东省内外脱贫人口在惠东就业的相关补助,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精准高效”要求,确保资金全部用于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

(二)规范审核流程

受理单位:

惠东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就业部(联系电话:0752-8806365)

审批流程:

申请材料由惠东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受理→县乡村振兴局审核脱贫人口身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放。

申请时限:

各申请对象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材料补正:

审核过程中需补充证明材料的,申请对象应在规定期限内完善,逾期未补充的按审核不合格处理。

(三)强化监管问责

依据《广东省财政厅等5部门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财农〔2022〕98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惠财农〔2025〕126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文件规定,建立全流程监管机制。对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追回资金并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补贴发放实行公示制度,审核通过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信息在县人社局官网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专项补助申领细则

(一)一次性交通补贴

补贴对象:

惠东县就业的省外脱贫人口

补贴条件:

1.与惠东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申请时仍在岗就业。

补贴标准:

一次性1000元/人,同一脱贫人口,每年只享受一次交通补贴。

提交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核验原件):

1.《惠东县吸纳省外脱贫人口来惠东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审批表》(见附件1);

2.本人身份证;

3.劳动合同;

4.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注明开户银行)。

(二)一次性稳岗补贴

补贴对象:

惠东县就业的省内外脱贫人口

补贴条件:

1.与惠东企业依法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2.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申请时仍在岗就业。

补贴标准:

一次性3000元/人,同一脱贫人口,只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提交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核验原件):

1.《惠东县吸纳省内外脱贫人口在惠东就业稳岗补贴审批表》(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劳动合同;

4.本人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注明开户银行)。

(三)一次性用人单位招用奖补

补贴对象:

惠东县内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劳务派遣机构除外)

补贴条件:

1.依法注册登记、合法经营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2.招用省内外脱贫人口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申请时脱贫人口仍在岗就业。

补贴标准:

一次性1000元/人,同一脱贫人口、同一企业只享受一次“用人单位招用省内外脱贫人口奖补”。

提交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核验原件):

1.《用人单位招用省内外脱贫人口奖补审批表》(见附件3);

2.招用脱贫劳动力花名册、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营业执照;

4.脱贫人口工资支付凭证(近3个月);

5.脱贫人口身份证;

6.用人单位银行账户信息(注明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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