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官员位阶体系可分为狭义与广义两个层面。狭义的位阶是指标示官员等级的非职事性官号;广义的位阶则涵盖整个官阶系统,如魏晋九品,南朝十八班,北魏前、后《职令》等。这两方面的研究并不相互独立,对于后者的研究是了解前者的基础,而对前者发展过程、规律的研究也可以促进对官阶系统演变的认识。
原文 :《考察魏晋南北朝官阶体系演变》
图片 |网络
山西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柴芃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魏晋南北朝官员位阶体系研究”(批准号:21CZS019)最近已经结项,成果被评定为优秀等级。该成果认为,位阶制度的发展经历了魏晋、南朝、北朝后期三个历史阶段。魏晋时期形成了官品九品制度。与汉代的秩石制度不同,官品的高低参考了历史传承以及官员群体对官职轻重的理解,因此与实际迁转出现了一定的契合。然而就整体而言,官品仍有较多人为设定的因素,反映出这一时期的官阶发展处于汉代向南北朝过渡阶段的特点。对于狭义的位阶而言,魏晋时期突出表现为散号将军(无具体事务职守的将军头衔)的形成和“领”官(官员兼职)制度的兴盛。
南朝官阶系统的最大成就是十八班制度的形成。南朝“班”的形成与宋齐政治格局密切相关,且呈现出与实际迁转高度契合的特点。十八班制在南齐已被官方承认。在狭义位阶方面,南朝也有了革命性的发展,表现为五等大夫与西省官高低衔接、大致平均分布于各个班次,起到了标示官员身份的效果。
北魏孝文帝所制《后职令》是全面模仿南齐班制的结果。形式上虽仍分九品,但在制度内涵上已完全是新时代的产物。其中一些不符合北朝实际的南朝因素也在实践中被北齐、隋代官制逐步扬弃。狭义的北朝位阶体系则在一开始就表现出了与南朝的不同之处。如西魏北周时期出现了戎秩(从柱国到都督的一系列官职,兼具军职和散军两方面的性质),在隋代取代了散号与西省官的地位,后来逐渐演化为唐代的散阶(与职事官对立的概念,唐代分文、武两套系统)。
总体上,该项成果对魏晋南北朝官阶系统的发展、演变情况做出了新的梳理,通过对不同时代非职事性官号渊源关系、性质异同的分析,在发掘制度间内在关联的同时,也为魏晋南北朝官员地位高低的研究提供了可靠的身份标尺。
文章为社会科学报“思想工坊”融媒体原创出品,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2007期第4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本期责编:程鑫云
《社会科学报》2026年征订
点击下方图片网上订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