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前,我在这本书的第三章醒来,成了女主角盛妍。
一个为男主陆司珩付出一切、最后却被抛弃的悲情角色。
原著结局里,盛妍会在女儿五岁那年病逝,死后陆司珩才追悔莫及,放弃新欢怀念旧爱。
我当时就想:既然我来了,就不会让这种事发生。
可事实证明,有些东西不是靠“努力”就能改变的。
而现在,我只要重新看完这本书,就能回到现实世界。
“那不是破书。”我说,“是本好书,讲一个人怎么从别人的故事里,回到自己的故事。”
他听不懂,也不再追问。
只是直起身,拿起笔,把文件翻到最后一页。
“念念的探视权,我给你留了每月两次。”
我笔顿了一下,淡淡道:“改成永久不见。”
他顿住,抬头看我:“你疯了?你连女儿都不想见了?”
我云淡风轻反问:“有什么好见的,等她问我什么时候死吗?”
那是上周,陆司珩带我们女儿陆念念来探病。
她趴在我床边玩我的头发,忽然仰起脸来,奶声奶气地问:“妈妈,你什么时候死呀?”
“阿姨说,你死了我就能有新妈妈了,新妈妈会给我扎漂亮的辫子。”
“阿姨”是谁,不用猜,是陆司珩的新欢唐悦。
陆司珩似乎也回忆起了这件事,语气忽然重了。
“她才四岁,她什么都不懂。”
我愣了两秒钟,轻笑:“我没怪她。”
她不过是一面镜子,照出了这个家真正的温度。
那些我在深夜喂奶、哄睡、抱着发烧的她跑急诊的日子。
在她心里,抵不过“新妈妈会扎漂亮辫子”这句话。
所以,她也很快会忘了我。
我说:“陆司珩,你什么都想要,你想要新欢,又不想当负心汉;你想要女儿,又不想让我消失得太干净。可这个世界上没有这么便宜的事。”
他的手捏着笔,指节发白。
“所以你把探视权也扔掉,是想跟我一刀两断?”他问。
“是。”那个字落下去,像一把刀切在砧板上。
陆司珩盯着我,瞳孔里有什么东西碎裂了。
良久,他声音恢复了平常的沉稳:“我明天带念念来,你别跟她说这些。”
我想了想:“行。”
他走到门口,手搭在门把上,忽然回头。
“你说的那本书——”
我问:“什么?”
“讲一个人从别人的世界,回到自己的世界。”他顿了顿,“那个人回去了吗?”
我拿起《归途》,翻开折角的那一页,纸页在指尖微微发烫。
“快了。”
陆司珩看了我最后一眼,门关上了。
我翻开下一页,开始读。
已经读了一半,还剩一半,很快就能读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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