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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药品种保护审评相关工作调整

有关事宜的通知

(药审业〔2026〕250号)

根据有关部门批复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加挂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牌子,承担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工作。自2026年7月1日起,中药品种保护技术审评及相关工作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开展。现就中药品种保护审评相关工作调整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寄送相关材料接收工作调整

2026年7月1日起,中药品种保护申请资料的接收地址变更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地址。请申请人按以下地址寄送相关资料:

(一)申请资料

收件人: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业务管理处

收件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大街22号院二区2号楼102室,邮编:100163

资料寄送咨询电话:010-80995953

(二)公函类文件

收件人: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办公室

收件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广德大街22号院二区,邮编:100163

二、业务咨询工作调整

中药品种保护审评业务咨询电话:010-80995909

咨询时间:每周一9:00-11:3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来源:国家药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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