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江苏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2025年江苏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以下简称《公报》)。过去一年,江苏以美丽江苏建设为牵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全面完成“十四五”生态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全省PM2.5浓度31.3微克/立方米,连续5年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94.8%,连续4年达到优级;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8年保持Ⅱ类;生态质量连续5年保持二类;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连续7年保持90%以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钱江,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去年优良天数比率达到2013年以来历史最优
《公报》晒出2025年全省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等多方面环境质量“成绩单”。
空气质量方面,2025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PM2.5年均浓度为31.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1%;空气优良天数比率83.8%,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7天;PM2.5、PM10、NO2、SO2和CO浓度,以及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比率均达到2013年以来历史最优。
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离不开江苏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十四五”期间,江苏累计实施重点治气工程项目5万余项,基本完成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推动1亿余吨钢铁产能完成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单机1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完成深度脱硝改造任务。持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建立重点园区帮扶机制,率先推进高效储罐呼吸阀更换工作,VOCs排放量明显降低。
“十五五”期间,省生态环境厅将深入推进美丽蓝天建设,以降低PM2.5浓度为主线,更加注重源头治理,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多污染物控制协同、区域治理协同,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8年保持Ⅱ类
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国家考核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比例为94.8%,同比上升1个百分点,连续4年达到优级。长江干流江苏段水质连续8年保持Ⅱ类;太湖水质连续两年达到Ⅲ类,总磷总氮浓度进一步降低;京杭大运河江苏段连续5年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100%;近岸海域优良海水面积比例84.1%;
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全省范围内,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重点风险监控点位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重点风险监控点周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自然生态环境质量方面,全省生态质量保持二类。太湖、长江和淮河三大流域淡水水生生物环境质量基本稳定,按照国家分类精度统计要求,监测到的底栖动物、着生藻类、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分别有124种、293种、172种、85种。近岸海域和潮间带分别监测到海洋水生生物317种、93种,海洋水生生物环境质量稳中向好。2025年首轮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共记录陆生生物6652种。
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07座
农村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农村环境质量监测结果显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79%;县域河流湖库监测断面(点位)中,水质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为98.3%。
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平稳,设区市区域和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5.3分贝和66.1分贝,区域噪声处于三级(一般)水平,道路交通噪声处于一级(好)水平。
辐射环境和固体废物处置方面,全省辐射环境监测结果表明:环境γ辐射剂量率处于当地天然本底涨落范围内,空气、土壤、近岸海域海水和海洋生物,以及太湖、长江、淮河等重点流域水体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处于本底水平,人工放射性核素活度浓度未见异常,重点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体中总α、总β活度浓度低于《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的指导值,电磁辐射环境监测点监测结果低于《电磁环境控制限值》规定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截至2025年底,全省共建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107座,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318.1万吨/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企业共8家,2025年共拆解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778.24万台。
现代快报/现代+记者 徐红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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