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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绵阳市安州区检察院检察官集中研讨张某盗窃案,梳理完善各项关键证据,厘清案件事实,做好出庭公诉各项准备。

2024年11月,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安州区多家珠宝店接连发生离奇失窃事件:柜台内的足金手镯不翼而飞,取而代之的是外观几无差别的镀金仿品。犯罪嫌疑人手法隐蔽、动作迅速,现场几乎没有留下痕迹。更棘手的是,犯罪嫌疑人始终拒不认罪,全程保持沉默。面对“零口供”困局,绵阳市安州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侦查、靠客观性证据串起完整犯罪链条。该院提起公诉后,经一审、二审,近日,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万元。

8家珠宝店遭遇黄金调包

2024年12月初,成都某珠宝商行,某金店老板龙某将店内的金手镯拿到这里准备置换最新款式,被商家告知其中一只金手镯系镀金仿品。“正品手镯内圈刻有‘SJ8’,这是我们采用的防伪标识之一,而仿品刻的是‘SJB’。”商家对龙某说。

龙某一番思索,回想起一个月前曾有一名光头男子来到店里买金手镯,行为十分可疑。当时该男子自称要为长辈选购首饰,还自带一只金手镯要求比对同款克重。挑选期间,他反复比对款式与重量,甚至让龙某拿来卡尺,比对自带手镯与店内手镯的粗细程度。10天后,该男子再次进店称要购买金手镯,龙某先后从柜台里拿出三只对方指定的手镯供其挑选。随后该男子又提出要选两根项链,龙某便转身去取。最终,该男子购买了一只17克重的金手镯。

龙某调出当时的监控视频,发现该男子在转身后,手有揣衣兜的动作。“应当是在衣兜里调包了”,龙某立即报警。

警方调查发现,类似情形在一个月内多次出现,安州区、涪城区两地共有8家珠宝店均遭遇了类似调包,累计损失足金手镯8只,涉案金额超15万元。监控视频显示,犯罪嫌疑人每次都选择店员注意力分散时下手,动作迅速、行为隐蔽,几乎不留破绽。

当月底,该男子再次来到安州区某珠宝店,称想买两只金手镯送人,要求店主把金手镯拿出来给他看,并称视力不好用手机给手镯及标签拍照,最终买了20颗金珠子后离开。两天后,该男子再次到店,要求店主拿出4只金手镯挑选,在购买一只手镯准备离开时,被守候多时的民警当场抓获。民警在其身上搜出与店里相同款式的金手镯,连标签都一模一样。通过监控视频发现,该男子利用手中拿着的钱遮挡调包动作。民警现场查获两只被调包的黄金手镯,克重分别为34.56g、35.98g,并在店内发现用于作案的镀金仿制手镯。

突破“零口供”困局

“我想开金店,在到处考察市场,顺带买点黄金,怎么就说我盗窃呢?”犯罪嫌疑人张某到案后,对盗窃指控一概否认,并辩称涉案仿品手镯系朋友赠送,自己仅是正常购物。案件陷入“零口供”困局。

“没有口供,不等于没有犯罪事实。”办案检察官表示,破解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形成完整闭环。

安州区检察院依法介入,引导公安机关补强关键证据。针对张某“仿品系他人赠送”的辩解,办案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从作案工具溯源突破。侦查人员对张某活动轨迹周边的首饰加工店、标牌刻印商铺逐一走访,查明张某曾向相关商家咨询镀金刻印、仿冒标签刻印业务,还自称做珠宝生意,要求商家按照其提供的照片定制带有珠宝店名称、克重、编号的标签。

专业鉴定机构对涉案仿冒标签与正品标签进行光谱成分分析及机具同一性鉴定,确认所有仿冒标签均出自同一机具,有力证实仿品系由张某定制。与此同时,检察官联合技术人员,通过对涉案门店及周边监控视频逐帧分析,精准捕捉到张某利用手臂遮挡、身体掩护等方式快速完成调包的细微动作。其行为逻辑与正常购物明显不符,与盗窃特征高度吻合。

构建严密的证据链

检察机关系统梳理全案证据,认为物证鉴定、视听资料、证人证言与张某的行动轨迹、资金流向相互印证:案发前,张某租赁高档车辆,刻意塑造自己是有实力买家的形象;案发期间,其频繁出入涉案珠宝店所在商圈;每次作案后,其均有变卖黄金的记录,赃款去向清晰可查。至此,“预谋筹备—制作仿品—现场调包—销赃获利”的完整证据链条形成闭环。

2025年10月,安州区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庭审中,张某仍拒不认罪,针对辩护人提出“证据不足、不能定罪”的意见,公诉人紧扣证据体系,逐一出示鉴定意见、监控视频、交易记录等关键证据,清晰还原作案全过程。“当客观性证据形成完整证明体系,沉默就不是违法的护身符,严密的证据链条便成为定罪量刑的基石。”2025年11月,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8万元。宣判后,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于今年3月裁定维持原判。

“新型侵财犯罪日趋隐蔽化、技术化,给办案带来了新挑战。”办案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必须坚持客观证据优先,通过精细化取证、体系化论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在这起“零口供”案件中,证据替犯罪嫌疑人“说了话”,而这份沉默的证言,恰恰是法治最有力的声音。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