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消息,小鹏集团法务部今日发布声明称,近期,针对部分自媒体就我司经营情况和相关产品发表不实陈述、侮辱、诽谤等情况,小鹏已依法起诉相应账号运营主体,坚决维护公司名誉权。

2026年3月,广州互联网法院相继就刘红斌、张靓侵害我司名誉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刘红斌通过其今日头条、搜狐、网易号账号“我是奔波儿灞”、张靓通过其百家号账号“龙车Auto”公开道歉并向我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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