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现在,手里握着一张够我躺平三辈子的黑卡。
还要什么自行车?
我爬起来,拍拍膝盖上的灰,大步往外走。
步伐轻快。
心情愉悦。
甚至想哼首歌。
一个穿书者最重要的是什么?
是活着。
原著里恶毒男配的下场之所以惨,是因为他非要去作死。
那我不作死不就行了?
不去纠缠女主,不去招惹男主,不去掺和任何剧情。
就拿着这张卡,找个安静的地方,当一条快乐的咸鱼。
完美。
我打了辆车,直奔市中心最好的酒店。
管家式服务,顶层套房,落地窗外是整个城市的夜景。
我往大床上一躺,弹了两下,舒服得叹了口气。
拿出手机,打开外卖APP,点了六个菜两份甜品一杯奶茶。
然后翻开原著的记忆,开始复盘剧情。
越复盘,越觉得原主是个纯纯的冤种。
这哥们为什么要去纠缠女主沈念?
因为他喜欢沈念。
大学时期就喜欢。
但沈念看不上他,觉得他就是个靠妈的纨绔废物。
后来被赶出家门,原主不甘心,觉得如果自己能追到沈念,就能证明自己不是废物。
结果越追越被嫌弃,越被嫌弃越疯魔。
最后把自己作死了。
标准的舔狗不得好死。
我?
开玩笑。
沈念长什么样我都不记得了。
我只记得黑卡余额后面那一串零。
那才是真爱。
——
第二天。
我睡到自然醒,叫了个早餐,悠哉悠哉吃完,开始看房。
既然要躺平,得先找个舒服的窝。
不用太大,两室一厅就行,安静点,最好周围没什么认识的人。
我翻了半小时房源,看中了一个高端公寓。
离宋家的产业远,离原著主要剧情发生地更远。
当天下午就签了合同,刷卡的时候连眼都没眨。
房东看我的眼神像看散财童子。
搬进去的那天,我什么都没带——原主的东西都在宋家别墅里,我也不打算回去拿。
直接刷卡买了全套新家具、新电器、新床品。
一切安顿好,我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城市的天际线,长舒一口气。
从今天起。
我苏衍,就是一条快乐的咸鱼。
不惹事。
不找事。
谁爱当主角谁当去。
我只负责花钱和睡觉。
这个想法持续了大概——
二十三个小时。
第二天傍晚,我正窝在沙发上打游戏,门铃响了。
我皱了皱眉。
我刚搬来一天,谁知道我住这儿?
外卖也没点啊。
我起身去开门。
门外站着两个穿黑西装的男人,身材魁梧,目测一米八五以上,国字脸,戴着耳麦。
一看就不是什么善茬。
其中一个开口了:"苏衍?"
"……你们谁?"
"陆总让我们带句话。"
我脑子嗡了一下。
陆总。
陆琛。
原著男主。
坏了。
这剧情怎么找到我头上来了?我又没去招惹你家女主!
"陆总说——"那人面无表情,"沈小姐不是你能高攀的人。如果你还不死心,后果你承担不起。"
说完,两人转身就走。
干脆利落。
没给我任何辩解的机会。
我站在门口,手还扶着门把手,整个人愣了十秒。
然后一种深深的憋屈和荒诞感涌上来。
我招谁惹谁了?
我穿过来到现在,连沈念的面都没见过,连她家住哪都不知道。
你陆琛派人来警告我?
警告个什么啊?
我关上门,回到沙发上,打游戏的心情都没了。
手机扔在茶几上,我盯着天花板想了很久。
问题出在哪?
我仔细回忆了一下原著时间线——
对了。
按照原著的节奏,"现在"这个时间点,原主应该已经开始去沈念公司门口堵人了。
陆琛派人来警告,是因为在原剧情里,原主确实在这个节点做了纠缠的举动。
也就是说——陆琛是"预防性"来的。
他不是发现我做了什么。
而是因为在他的认知里,"苏衍被赶出家门之后一定会来找沈念麻烦"。
这已经被当成既定事实了。
好家伙。
这是什么?
这就是原著角色在所有人心中的刻板印象。
在这个世界里,所有人都默认"苏衍"是个死缠烂打的舔狗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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