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西汾河缘酒业有限公司因食品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6月12日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市监店处罚〔2026〕86号)显示,执法人员扣押了山西汾河缘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晋柔牌10个品种4264箱系列白酒,经查,该部分晋柔牌系列白酒是用食用酒精、水、香料(乙酸乙酯)、原酒勾兑而成的“固液法白酒”,而非标签标注的“固态法白酒”。

另据太原海关技术中心抽检报告显示,晋柔纯粮酒20标签标注酒精度为42%vol,检测结果为43.8%vol;特级53°标签标注酒精度数为53%vol,检测结果为51.6%vol,以上两款白酒酒精度为虚假标注。

根据山西汾河缘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资料显示,查扣的10个品种系列白酒已销售936壶(桶、坛),违法所得11629元。

山西汾河缘酒业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5修正)》有关规定,因此被没收违法所得11629元,没收4264箱系列白酒(货值金额56361元)并处1155830元罚款(货值金额67990元的17倍)。

此外,该公司厂长被罚款21500元,该公司食品生产许可证被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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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11月,中国消费者报曾报道,山西汾河缘酒业有限公司通过直播间销售“晋柔”牌系列白酒时,通过伪造官方背书、蹭明星流量等方式进行宣传,涉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