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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8日下午,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新亨镇坪埔村的公共街道上,三名未成年少年对一只带着尚未睁眼幼崽的流浪母犬持续殴打、浇淋易燃液体后纵火焚烧最终,母犬与整窝幼犬全部死亡。施暴全程由当事人自行录制并传播至社交平台

这起事件最令人胆寒的并非暴行本身,而是施害者在录制与传播视频时毫无愧疚的轻松。

他们大概率知道,在这个社会里,这样的恶行几乎不会付出任何实质代价。

据网络消息称,事发时几名少年利用了母犬护崽的本能。

他们清楚这只流浪狗不会抛下幼崽独自逃跑,于是先拿着棍棒反复击打蜷缩在一起的母犬与幼犬,狗的哀嚎和人的笑声混杂在居民区的巷子里,没有人上前制止。

暴力升级到后来,有人拿出了装着液体的塑料瓶,对着母犬的脊背浇下去,划燃火柴的瞬间,火焰顺着皮毛窜了起来。

着火的母犬沿着街道踉跄地跑,皮毛烧焦的气味飘出去很远。

它没有往远处逃,兜着圈子又折回幼崽趴着的地方,直到最后倒在地上。

整窝刚出生没多久的小狗,早已经在棍打下没了呼吸。

事发区域民居密集、杂物堆放较多,带火的犬只沿街窜逃,客观上存在引发火灾的公共安全隐患。

他们在取乐。

视频是施暴者自己拍的,镜头晃得厉害,能听见旁边人起哄的声音。

拍完之后,他们主动把视频发到了本地的微信群和短视频平台,像分享一件值得炫耀的趣事。

没有人害怕,没有人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甚至有人在评论区和网友对骂,说“不就是条野狗吗”。

截至6月30日,当地派出所已接到群众报案,确认事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这不是今年第一起引发公愤的虐待动物事件,甚至不是六月里的第一起。

就在半个月前,重庆的李某虐狗事件刚刚以一纸行政拘留通报落下帷幕。

根据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2026年6月10日发布的警情通报显示,39岁的李某谎称收养获取犬只后实施伤害行为,致犬只伤亡,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被依法行政拘留。

他用精心编造的人设骗取了救助者的信任。

自称有稳定工作、家庭完整,是再靠谱不过的领养家庭。

无数送养人放下戒备,把亲手救助的奶猫奶狗送到他手里。

据红星新闻等媒体报道,志愿者找上门的时候,在他家楼道里找到了奄奄一息的小狗:牙齿被锯平,尾巴被剪断,全身多处骨折,头部肿得变形

更早被送过去的狗,有的从高层阳台被抛下摔死,有的下落不明,连尸体都找不到。

早在事发两个月前,就有邻居发现他家传出狗的惨叫并报警,但因缺乏直接证据、暂无对应专项法律条款支撑,事件最终不了了之,他的暴行也因此变本加厉

最终警方能给出的最重处罚,也只是行政拘留。

类似的剧情在芜湖也上演过一遍。

澎湃新闻2026年6月的报道记录了一起事件。

市民杨女士将自己的德牧“小九”送养给唐某某,几天后对方称狗生病,杨女士赶到时发现狗已经被扒皮放血,头部有凹陷,而唐某某父亲曾以杀狗为生。

警方最终以涉嫌诈骗受理为刑事案件,惩罚的是“骗取领养”的行为,而非“虐杀”本身。

如果说这些成年人的恶行还能以“人格扭曲”来解释,那么越来越多未成年人参与其中,则更像一种危险的信号。

上海反虐动物志愿者“芝麻”的遭遇,清晰地展现了这套虐杀网络的渗透能力。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2026年1月,多个动物保护群遭遇“炸群”,大批不明人士涌入群发虐猫视频,群名被改成“虐猫乐子群”,发布者里不乏十几岁的未成年人

“芝麻”举报了这些账号,换来的是长达数月的报复:个人及家人的相关信息全部被泄露,有人到她家门口踩点,有人往她单位打恶意举报电话,还有人用她的信息注册账号造黄谣。

她被气到出现严重身体不适,确诊重度抑郁,家人不得不搬家躲避。

举报恶的人,反而要为恶付出代价。

直到她驱车一千多公里赶到涉事学生所在地江西赣州报警,事件才出现转机。

2026年5月14日,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发布通报,确认涉事学生邱某某违法行为属实,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当地警方亦对其处以行政拘留,针对其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上海警方已刑事立案。

但更多躲在屏幕后面的虐猫者、传播者,依然安然无恙。

他们盘踞在一个个私密群聊里,交流虐杀手法,交换血腥视频,把新人拉下水,其中很多是还在上学的孩子。

南都的报道曾提到,虐猫团体的重点渗透目标就是未成年人,他们通过游戏群、贴吧、短视频评论区扩散链接,用“解压”“好玩”诱导青少年参与。

有的孩子出于好奇点进去,看多了就慢慢麻木;有的孩子模仿着去伤害身边的流浪动物,拍视频发到群里换取认可。

这些孩子未必天生残忍,他们只是在一个“虐动物不犯法”的共识里长大。

当他们在网上看到无数人做着同样的事却毫发无损,当他们发现施暴不仅不会受罚,还能获得关注和追捧,是非的边界就会悄然偏移。

揭阳这几个当街烧狗的少年,大概率就是这套逻辑的产物。

他们敢在人来人往的街道上动手,敢拍视频到处发,不是因为无知,恰恰是因为“知道”,知道没人会真的把他们怎么样,知道流浪狗不值钱,知道最多被家长骂两句,连警察都不会管

无知的恶可怕,有恃无恐的恶更可怕。

很多人说,法律空白是所有施虐者最坚实的挡箭牌。

时至今日,我国尚未出台专门的反虐待动物法,普通伴侣动物与流浪动物并不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覆盖范围内,“虐动物不犯法”也因此成了大众语境里近乎默认的常识。

但很少有人提及,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处罚并非完全没有抓手: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传播淫秽暴力信息相关条款,都留有一定的自由裁量空间。

最典型的判例来自北京的“papi妈妈”案。

据读特新闻等媒体报道,北京朝阳区居民李女士的宠物犬因小区内人为投放的剧毒鼠药中毒死亡,她耗时三年多固定证据、持续奔走维权,最终推动司法机关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被告人张某华有期徒刑四年,该案也是北京首例宠物中毒刑事公诉案

近年已有多起传播虐杀动物视频、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当事人被追究相应的行政或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法律不是完全没有牙齿。

有法可依是一回事,敢用、能用是另一回事。

这样的判例始终是少数,更多时候,那些写在法条里的可能性,都在现实的层层阻滞里消解了。

弥散在整个社会的习得性无助是第一道关卡,不止普通人默认虐动物没人管,不少基层执法者也将其归为道德层面的小事,接到报案多以调解、批评教育收场。

报案人跑断腿,最后换来一句“没有相关法律”,次数多了,就连最执着的救助者也会灰心,觉得折腾半天也没用,不如算了。

比观念惯性更顽固的,是盘根错节的现实利益

偷狗、毒狗、屠宰、售卖早已形成完整的黑色产业链,从村口投毒的偷狗贼,到收狗的中间商,再到无证屠宰点和违规餐馆,一条线上拴着一群人的生计

有人想较真,动的就不是某一个人的蛋糕,而是一整条利益链的饭碗,阻力可想而知。

而最让普通人望而却步的,是真切存在的报复风险。

施虐者往往躲在暗处,没有成本负担,而举报者有真实的生活、工作和家人,耗不起也赌不起。大多数人不是不想站出来,是站出来的代价太大了:

你要和恶算账,就得先做好被恶缠上的准备。

于是,名义上存在的法律裁量空间,在现实中被一层层消解,最终落到绝大多数施害者身上的,依然是近乎零成本的惩罚。

在现行法律体系中,宠物仅被视为公民的私有财产,只有伤害有主动物且造成五千元以上财产损失时,才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若是在公共场所投毒危害公共安全,才能按投放危险物质罪追责。

至于流浪动物,连“财产”的身份都不具备。

伤害它们、虐杀它们,只要不传播血腥视频、不扰乱公共秩序,在法律上几乎是完全无责的。

哪怕传播了视频、造成了恶劣影响,大多也只是按寻衅滋事处以几天到十几天的行政拘留,罚几百块钱了事。

法律保护的是“财物价值”,不是“生命痛苦”。

对比之下,全球已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反虐待动物相关立法。

根据我国香港警务处公开的法例信息,香港法例第169章《防止残酷对待动物条例》规定,残酷殴打、折磨、惊吓动物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罚款20万港币及监禁3年。

2016年起,美国FBI将虐待动物纳入全国犯罪报告系统的Group A(重大犯罪)类别,与杀人、纵火等罪名同级别统计,核心依据就在于学界与执法界的共识:

虐待动物不是孤立的恶行,它是更大规模暴力犯罪的预警信号。

这不是危言耸听,而是半个多世纪以来心理学与犯罪学的研究方向之一。

1963年,美国精神病学家约翰·麦克唐纳在《美国精神病学杂志》发表研究,提出了著名的“麦克唐纳三要素”:童年期虐待动物、纵火、五岁后遗尿,与成年后的暴力行为存在关联。

后续几十年里,大量研究围绕这一关联展开验证与讨论。

马萨诸塞州防止虐待动物协会与东北大学的联合研究显示,70%的虐待动物者在十年内还犯过其他罪行,包括人际暴力、破坏财产和毒品犯罪;

另一项针对监狱囚犯的调查发现,暴力犯罪者中63%有过虐待动物经历,而非暴力罪犯中这一比例仅为11%。

当然,学界对三要素的预测效力也存在争议,它并非绝对的犯罪判定标准,更多是一种风险提示。

但无可否认的是,虐待动物与暴力倾向的高度相关性,已经被大量实证数据所支撑。

简单来说,虐待动物从来不是“个人癖好”或者“小事”,它是暴力行为的练习场。

当一个人习惯了对弱小生命施加痛苦并从中获得快感,暴力的阈值就会不断降低,伤害的对象迟早会从动物转向人。

对生命的敬畏一旦破防,所有底线都会连锁崩塌。

未成年人的风险尤其高。

十三到十七岁是人格与价值观塑形的关键阶段,对生命的态度会直接沉淀为人格的底色。

心理学研究显示,六成有虐待动物行为的儿童,会同时表现出争斗、破坏性攻击、逃学等问题行为;长期反复虐待动物的青少年,发展出反社会人格障碍的概率远高于普通人。

而我们现在的环境,恰恰在反向引导。

当虐杀视频在网络上随处可见,当施虐者一个个全身而退,当“不就是个畜生吗”成为最常见的评论,孩子们接收到的信号非常明确:

伤害比自己弱小的生命,是安全的,是无所谓的,甚至是酷的。

很多人会说:“人的事都管不过来,还管动物?”这句话听起来很务实,其实混淆了最基本的逻辑。

一个允许随意虐杀动物的社会,不可能真正保护好弱者。

今天能对流浪猫狗下手的人,明天就可能对更弱小的人下手。暴力是有惯性的,也是有传染性的。

恶不会停在你以为的边界上。

回到揭阳烧狗事件本身。

事情发酵几天后,当地派出所确认已接到报案,正在调查处理。

但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最终的处理结果大概率不会太重:涉事者是未成年人,受害的是流浪狗,或许只能是批评教育、家长赔偿、责令严加管教

这样的处理或许符合现行规则,但它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它只会再一次印证那些孩子的判断:没错,真的不会怎么样。

他们会长大,会带着“烧过狗也没事”的记忆进入成年。他们很有可能会对痛苦更麻木,对规则更漠视,对弱者更没有耐心。

这才是最可怕的地方。

不是某一起事件有多残忍,而是这样的事件正在越来越多,参与的人越来越年轻,手段越来越恶劣,而我们始终没有拿出真正有效的遏制方式。

每一次舆论愤怒几天,然后被下一个热点覆盖,施害者该怎么样还是怎么样,恶就在一次次的“不了了之”里恣意生长。

没有天生的恶人,只有不断被放宽的恶的底线。

那条被烧死的流浪母狗,到死都守着自己的幼崽。

它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打,为什么会被烧,不知道那些围着它笑的孩子为什么要这么做。

它只是一只想把孩子养大的流浪狗,在人类的世界里,它连活着的资格都没有。

它的死,不该只是互联网上又一次短暂的情绪爆发。

我们讨论这件事,不只是为了替狗讨公道,更是为了替我们自己守住一点东西:对生命的基本敬畏,对恶行的明确边界,对下一代的责任。

恶从来不是突然降临的。

它是在每一次“算了”、每一次“至于吗”、每一次“不就是条命吗”里,一点点滋生出来,最终漫过所有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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