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北边山体的一条石缝里找到了一个天然洞穴。
洞口窄,得侧身才能挤进去,但里面空间不小。
最重要的是隐蔽。
从外面看,就是一堆乱石中间的一道缝,不仔细找根本注意不到。
我花了一个下午,把附近能摘的椰子搬了十几个进去,又挖了一筐野薯。
淡水用我从漂流行李里捡到的一个塑料瓶装起来了,放在洞里最深处。
做完这些,天快黑了。
我才慢慢往回走。
回到西边海滩的营地时,爸正在用树枝拨弄篝火。
妈坐在一边,沈星靠在她怀里。
看见我回来,爸头也没抬:死哪去了?水接了没有?
去海边转了转,看看有没有能吃的。
找到了吗?
没有。
他把火里的树枝戳得噼啪响:一天到晚瞎逛,屁用没有。你看看你妹妹,安安静静待着,不给人添乱。
我出去找吃的反倒是添乱。
妈倒是看了我一眼:你脸怎么这么红?你这体质也太差了,跟你妹妹一点没法比。
晒的。
那你少出去晃悠,真晒出个好歹来,还不是得我们伺候你?拖累谁呢。
她说完就转头去给沈星扇风了。
我坐到离篝火最远的位置,啃我那半块压缩饼干。
我突然意识到,我已经在这个家里当了二十三年的隐形人。
而这座岛,只不过是把那层遮羞布扯掉了而已。
当晚我没睡好。
弹幕说我是一本小说里的角色。
一个求生题材的小说。
我是注定被家人抛弃、脱水死在礁石滩的悲剧工具人。
而沈星,是这本书的天选主角。
她会活着离开这座岛,上电视,出书,成为荒岛求生的坚强少女。
而我的死,会被轻描淡写地写成一句话——
姐姐不幸走失。
我翻了个身,闭上眼睛。
不管这是不是什么小说剧情,我只确定一件事。
我不想死在这里。
尤其不想死在他们手里。
接下来几天,我每天都借口去海边捡东西,实际上是往北边跑。
囤椰子,挖野薯,灌淡水。
我把物资分成了三份,藏在三个不同的地方。
北边石缝山洞是最大的一个点,存了大概六成。
东南榕树洞方向藏了两成。
剩下两成,我塞进了东侧半山腰的一个岩洞。
那个地方要攀上一段碎石坡才能到,但洞里干燥通风,是最安全的备用点。
大学时在户外生存社团学的东西,这时候全用上了。
教练说过,永远不要把所有资源放在同一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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