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编辑 袁野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肉制品、蔬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6类食品26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50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检出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普宁市生福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汇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肉松(海苔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天灵烧鹅(原盅炖汤)(经营者为中山市坦洲镇天航餐饮店)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自制),菌落总数和大肠埃希氏菌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三)广州嘉鸣扬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珠一分公司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林记隆江猪脚饭(海逸豪庭店)(经营者为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林记猪脚饭店)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自制),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五)二品香(经营者为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二品香餐饮店)在美团外卖(手机App)销售的白切鸡(自制),菌落总数不符合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规定。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浈江区强哥姜蒜批发部销售的甘薯(紫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和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茂名市茂南区亚琴水果店销售的橄榄,乙酰甲胺磷、戊唑醇和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深圳市龙岗区李勇强初级农产品批发行销售的韭菜,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佛山市高明润平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揭西县河婆小霞农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鲜白壳鸡蛋,甲氧苄啶和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揭阳市惠丰达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揭阳市伯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猪肉条(原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道星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大百合(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普宁市流沙金邻鲜食品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正顺运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正顺运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沃尔玛(广东)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佛山高明东华路分店销售的龙眼(进口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东莞市常平万悦百货商场销售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其他指标问题

(一)中山市小榄镇梁启盛石磨肠粉店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中山市南头镇锦锦美食店使用的汤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中山市阜沙镇憬安饮食店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督促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货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1、大肠埃希氏菌

大肠埃希氏菌广泛存在于人类和温血动物的肠道中,大多数的大肠埃希氏菌为非致病菌,但是当宿主免疫力降低或细菌侵入肠道的外组织或器官时,可引起感染,导致人类腹泻。食品中大肠埃希氏菌超标,可能是因为产品所用原料、包装受到污染,也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

2、甲氧苄啶

甲氧苄啶是合成的抗菌药和磺胺增效药。长期大量摄入甲氧苄啶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导致胃肠道反应、皮肤过敏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41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规定鸡蛋中甲氧苄啶残留限量不得超过10μg/kg。鸡蛋中甲氧苄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药物残留量超标。

3、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干制蔬菜中二氧化硫的最大残留量为0.2g/kg。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后为提高产品色泽而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可能是由于使用硫磺熏蒸漂白这种传统工艺或直接使用亚硫酸盐浸泡所致。

4、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

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是一种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等特性。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超标的食物,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的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在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马铃薯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5、6-苄基腺嘌呤(6-BA)

6-苄基腺嘌呤(6-BA)是一种植物生长调节剂,曾在豆芽生产中被广泛使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中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赤霉素等物质的豆芽。豆芽(黄豆芽)中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的原因,可能是生产者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提高豆芽产量,从而违规使用相关药物。

6、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被广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是消毒餐(饮)具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餐具清洗消毒过程中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餐具上的残留过量,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由于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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