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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暑假,

数百万的毕业生走入各类岗位,

开启人生职场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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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

2024年2月,

临近毕业的黄某,

从学校回到老家,

并通过了某科技公司的面试。

因黄某并未正式毕业,

公司与黄某签订了实习协议,

并将其安排在某装备公司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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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5月的一天晚上,

黄某在操作机床吊铁块时,

不慎因钩子松开砸伤右脚。

事故发生后,

某科技公司为黄某垫付了医疗费,

某装备公司与黄某向工伤行政部门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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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缴纳特定人员工伤保险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原因,

工伤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黄某的工伤待遇迟迟办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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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

黄某向劳动仲裁院申请仲裁,

请求确认其与某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经仲裁,

认定黄某与某科技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某科技公司不服,

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实习中发生工伤事故怎么办?

由谁来承担责任?

黄某能否申请到工伤待遇?

请收看本期的【以案说法

实习导致工伤 谁来负责?》

↓↓↓详情戳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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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是大学生走向社会的重要过渡阶段,保障其合法权益需要用人单位、学校的共同重视。部分用人单位自以为签订实习协议就可以规避用工责任、工伤赔偿等法定义务,实则不然。用人单位应依法进行用工管理,切实保障青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切勿以“在校生”“实习协议”等为名规避劳动法义务,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同时,也希望所有毕业生,在求职路上不断提升法律意识,守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顺利开启职业生涯。

来源:韶关中院 韶关市融媒体中心

编辑:肖声扬

审核:陈东阳 刘昊 刘诚

责编:罗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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