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歌把降央卓玛送到高处,也把她拖进版权争议。42次诉讼之后,观众才看清:好嗓子不是通行证,规矩才是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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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央卓玛出生于1984年,来自四川甘孜藏区。公开资料显示,她早年并不是一出道就站在大舞台上的歌手,而是从普通生活里一步步走出来。

她20岁左右曾在酒店打工,因为一次唱歌被人注意到,随后被推荐进入县艺术团,后来又进入甘孜藏族自治州歌舞团,并到四川音乐学院接受专业训练。这个过程说明,她的起点不高,能被记住,靠的是那副低沉厚实的女中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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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她发行首张专辑《这山这水》。央视网《人物》栏目资料提到,这张唱片发行量达到73万张,她也被称为“最美的女中音”。这个阶段的降央卓玛,还主要被放在民族歌手的框架里看待。她的声音有辨识度,曲风也带有明显的高原和草原色彩,能在一批民族歌手里被挑出来。

可这正是问题的开端。她的嗓音给歌曲增加了新听感,却不能改变词曲归属。翻唱可以带来掌声,商业演出必须面对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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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曾经握着很好的条件:出身励志、声线稀缺、舞台履历不断增加。可歌手走得远不远,不只看会不会唱,还要看是否尊重作品源头。降央卓玛后来陷入争议,不是因为唱功突然消失,而是因为版权边界被一次次推到公众面前。

刀郎还在相关声明中称,自己从未授权降央卓玛演唱这三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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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最刺眼的地方,是它并非一次无心失误。21经济网报道提到,庭审资料显示,自2015年起,刀郎与降央卓玛围绕《西海情歌》的表演权发生过42次诉讼。一次纠纷可以说合同没理顺,反复多年还在同一类问题上拉扯,就很难再用“误会”解释。

国家版权局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写得清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也应取得许可并支付报酬。商业演出不是朋友聚会,不是随口唱两句。只要站上盈利性舞台,歌曲就不只是旋律,而是有明确权利人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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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案之后,降央卓玛并非完全消失。公开平台仍能看到她后续的一些节目记录。

可还能露面,不等于口碑回到从前。一个艺人最怕的,不是少上一节目,而是代表作被重新审视。过去提到降央卓玛,很多人想到的是低音、草原、民族歌手;版权案之后,很多人先想到的是《西海情歌》到底是谁的歌。这个顺序一变,公众评价也跟着变了。她想继续唱自己的作品当然可以,但再拿《西海情歌》当核心招牌,已经绕不开法律判决和舆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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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央卓玛的结局带着很强的警示意味。她有天赋,也有被市场看见的机会,却因为版权问题把名声推向低谷。观众对她的宽容被多年官司消耗掉了,行业对她的信任也被侵权记录削弱。好声音仍在,可公众给她贴上的争议标签很难撕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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