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警示教育会暨专题党课,党组书记、院长张海波出席会议并讲授专题党课。张海波强调,要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锚定“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把正确政绩观作为法院工作的价值引领和内驱动力,以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广东“十五五”良好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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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指出,今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党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意义特殊、至关重要。政绩观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政绩问题上的集中体现,是党员干部思想、立场、作风和行动的“总开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从理论、历史和现实逻辑看,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生要求,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集中体现,也是纠治政绩观偏差的良方妙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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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波要求,要精准把握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发挥好正确政绩观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和价值引领作用,答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时代考题。要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如我在诉”意识和“让群众评价”工作导向,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民生“小案”,把“案结事了、实质解纷”作为服务社会治理的责任担当。要胸怀“国之大者”,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多元司法需求,找准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切实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要锤炼过硬党性,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做实审判执行提质增效的政绩。

张海波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行动上,以“四个有没有”为标尺,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要把牢正确政绩观的政治方向,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确保审判执行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厚植正确政绩观的群众根基,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夯实正确政绩观的实践基础,尊重司法规律,深化调查研究,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司法服务和司法治理水平。要激活正确政绩观的强劲动能,激发“想干事”的自觉、提升“能干事”的本领、守住“不出事”的底线,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会前,广东高院专门印发了《广东法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典型案例汇编》《全省法院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三)》,并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

院领导万国营、王海清、张和林、李克俭、陈小飞,施适出席会议,机关副处职以上干部、员额法官,以及党务廉政专员在主会场参会,其他党员干警、离退休老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在分会场参会。

审核:孙炳祥

编校:何雪娜

采写:吁 青 陆翔宇

摄影:徐志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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