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31号,南宁。
梁钰娟接到了一通快递电话。
对方说有份法院专递,寄的是离婚诉讼传票,从河南发过来的。
她拿着手机愣了好一会儿——我没结过婚,也没去过河南,谁要跟我离婚?
她以为又是电信诈骗。
等了几天没人叫她打钱,传票上红章、时间、起诉状一应俱全。
她跑去民政局查婚姻记录,系统里清清楚楚写着:
2016年6月30号,她和一个叫靳某的男人在河南安阳登记结婚。
那个男人比她大九岁,她根本不认识。
她按传票上的电话打给法院。
法官听完也懵了:你之前跟你老公没见过面?
她说我从来没跟人领过证。
法官告诉她,男方起诉状上写得很明白——
领证当天给了她七万块彩礼,结婚不到一个月她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来。
男方现在要求离婚,退钱。
梁钰娟开始找证据。
2016年6月30号,登记结婚那一天,正好是她的大学毕业典礼。
广西演艺职业学院在南宁,结婚登记在河南安阳,两地相距一千八百多公里,一天之内往返绝无可能。
辅导员作证她当天在学校办离校手续。
她从手机里翻出毕业典礼的照片,一群穿着学士服的年轻人挤在镜头前笑得灿烂。
她根本不认识靳某,更没收过什么七万块彩礼。
那河南安阳民政局系统里跟她领证的女人到底是谁?
梁钰娟猛然想起一件事。
2016年2月15号晚上,她跟朋友去公园玩,车停在路边。
出来发现车窗被砸了,包被翻了个底朝天,身份证、学生证、现金全不见了。
当时报了警,也补办了新证。
她推测,有人拿着她那张被偷的身份证去河南结了婚。
可身份证能冒用,脸怎么骗过去?
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可是要当面核对的。
靳家这边也一肚子委屈。
靳家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早成了家,小儿子靳某过了三十还没对象。
村里男多女少,只能托婚介所从外头找。
介绍人老黄给他们牵了个广西姑娘,叫梁钰娟。
靳家父子赶到市里见面,那姑娘微胖,不爱说话,说自己家里四口人,底下还有个弟弟。
弟弟得了重病,急等着用钱,所以她急着结婚,想用彩礼钱救命。
靳家也着急,既然姑娘不挑,他们也不挑。
老靳多了个心眼,坚持先领证再给钱。
2016年6月30号上午,认识才四天,两个人去了民政局。
登记时工作人员提了一句,身份证上的照片跟本人不太像。
婚介所老黄在旁边打圆场——女大十八变嘛,年年不一样。
靳家父子没再深究。
下午把七万块现金给了女方。
婚礼办得简单,女方那边一个亲戚都没来。
没过几天新媳妇说要回趟老家,丈夫想陪着,她不让。
凌晨五点多老靳发现儿媳妇不见了,鞋在过道里隔着,人翻过墙顺着电线杆滑下去跑了。
老靳骑着三轮车在车站和大街上来回找,连个影子都没找到。
再去找婚介所,早就人去楼空。
介绍人老黄两手一摊,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连中介费都没收,根本不知道有人冒用身份证结婚。
老靳窝了一肚子火,跑到派出所报案。
警方说男女双方已经领了结婚证,属于婚姻纠纷,不归他们管。
这事一拖就是一年多,直到2018年靳家才根据“感情破裂可准予离婚”的条款向法院起诉。
他们告的是身份证上那个真正的梁钰娟。
两个素不相识的人就这样被一张假结婚证捆在了一起。
梁钰娟跟老靳解释自己的身份证被偷了,老靳不信。
梁钰娟跟靳某商量能不能私下和解,靳某反问她——我也不愿意被二婚。
沟通彻底破裂。
法院介入后发现了一个关键线索。
领证当天除了身份证还需要户口本,那份假户口本做得极其逼真,户号跟梁钰娟家的真户口本一模一样。
盗用者不仅偷了身份证,还按照上面的信息伪造了一整套身份材料。
再对比签字和指纹——
结婚登记表格上的女方信息全是靳某填的,只有名字是“梁钰娟”亲手签的,连偏旁都写错了,手印也不是正常捺法。
从法律角度看,这已经构成典型的骗婚行为。
2019年3月法院判决撤销了靳某和梁钰娟的结婚登记。
民政局服从判决。
梁钰娟拿到了判决书,可她的婚姻记录在系统里依然是“已婚”,数据更新滞后,她要随身带着法院判决书才能证明自己没有结过婚。
老靳那边更憋屈——
两个官司打下来,七万块彩礼没了,媳妇跑了,婚介所老板范振山推得一干二净,那个冒充表姐陪女方来相亲的小红也人间蒸发。
偷身份证骗婚这事说穿了不难理解。
但一条命案、一笔血债,不是所有事都可以用一句“我也是被骗的”来翻篇。
民政局说他们只做形式审查,派出所说案子过去太久、线索全断了,盗用户口本的事各地都有。
听起来谁都没错,可这一连串“没出格”的漏洞,差点把一个清白姑娘钉死在别人的婚姻里。
而那个真正该为一切负责的人,至今逍遥法外,可能正在用另一张偷来的身份证,在另一个省的民政局,变成另一个人。
你有没有丢过身份证?
那张旧证后来去了哪里,你也不知道。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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