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福蕴罗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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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新电子税务局“地方特色”专区下所有社保业务功能整体迁移至新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社保业务”模块。“地方特色”专区社保相关功能入口同步关闭。请广大缴费人登录新电子税务局,按照“我要办税-社保业务”的路径进入相关社保功能模块,办理各类社保业务。

新路径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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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办理社保业务权限

怎么办?

如果缴费人在“我要办税-社保业务”模块无办理社保业务功能权限,需由缴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通过新电子税务局人员权限模块为相关办税人员添加社保业务权限。具体操作如下:

情形一:新增办税人员

1.进入【账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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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点击【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在“人员权限”处点击【请点击设置人员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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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勾选所需社保业务权限(如:【社保业务】申报缴纳、【社保业务】信息查询、【社保业务】证明开具、【社保业务】退费、【社保业务】其他),点击【确认】后,再点击【确定】提交,即完成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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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二:已有办税人员权限不足

1.点击【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找到对应人员并点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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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进入“人员权限管理”页面,点击【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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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勾选对应社保业务权限(同上),点击【确认】即可修改成功。权限添加完成后,相关办税人员即可办理社保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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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在业务操作、系统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或者新电子税务局征纳互动服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