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孙建鸽律师
一、第一性原理是什么
1. 本源定义(物理学起源)
第一性原理最早来自量子力学,指抛开一切经验、类比、过往结论,只从不可推翻、绝对成立的基础公理 / 客观事实出发,纯粹逻辑推导事物规律
区别于类比思维(大多数人的思考方式):
•类比:别人这么做、过去是这样、大家都如此,所以我照做;依赖经验、先例、传统,容易被惯性束缚。
•第一性原理:剥离所有后天附加条件,找到这件事唯一不可动摇的底层根基,再从头推导解决方案。
经典例子:马斯克造火箭、电动车。
普通人类比:航天发射很贵,历史上火箭只能一次性使用;
第一性思考:拆解火箭原材料只有铝、铜、钢材,材料成本极低,贵在一次性抛弃,因此推导出回收火箭方案。
2. 通用哲学内涵(跨领域通用)
任何领域的第一性原理,就是该领域不证自明、不可违背的底层终极逻辑,是所有规则、行为、体系的起点,所有衍生规则都不能和底层根基冲突。
判断标准:抽掉所有表层规则,剩下那个无法再拆解、一切存在的核心价值,就是第一性。
二、法律、制度、政策的根本目的
三者层级递进,但底层目标同源,分两层:底层第一性本源目的表层实操目标
(一)底层根本目的(第一性根基)
1.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生存、安全与基本尊严
人是社会的最小单元,任何公共规则的起点,都是承认人的基本生存权、人身安全、人格不受无端侵害。没有这个前提,法律制度政策全部失去存在意义。
2.平衡个体自由与公共秩序,化解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冲突
个体自由无边界必然互相侵害,规则本质是划定边界:你的自由止于他人权利,通过统一标准避免弱肉强食。
3.维系共同体可持续存续,实现社会整体长期公平与发展
人类依靠协作生存,规则防止内耗、掠夺、无序崩溃,分配资源、约束强权,让整个社会稳定延续。
(二)三者细分定位(表层功能)
1.法律:社会最低底线规则,以国家强制力兜底。
核心:划定不可触碰红线(杀人、侵权、违约、腐败等),惩恶、定分止争,保障权利不受侵犯,追求底线公平
2.制度:组织 / 社会稳定运行的长效固定机制(产权制度、社保制度、司法制度、市场制度)。
核心:构建长期稳定预期,规范权力、市场、社会运行模式,稳定分配、权责体系。
3.:阶段性调节工具,灵活适配不同时期社会发展需求(产业政策、民生补贴、税收调节、防疫政策)。
核心:弥补制度滞后性,调节资源分配、引导发展方向、解决阶段性社会矛盾,追求结果均衡、发展增效
一句话总结三者终极共同目的
以公共规则约束权力与个体,划定权利边界,化解冲突,保障人民基本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公平可持续发展。
三、法律、制度、政策是否应当遵循第一性原理?
结论:必须遵循,且第一性原理是检验规则好坏的终极标尺
1. 法理层面:现代法治本身就是建立在第一性原理之上
现代法学的第一性底层公理:
•人拥有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
•公权力来源于人民授权,权力必须受约束;
•同等情况同等对待,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公民权益。
所有法律条文、司法制度都由这几条底层公理推导而来:
•从 “人身权利不可侵犯” 推导出刑法、人身权民法典条款;
•从 “权力需要约束” 推导出行政法、监察制度、司法独立规则;
一旦某条法律违背底层公理,就会被认定为恶法,需要修订、废止。
2. 制度层面:脱离第一性的制度必然失效、积弊丛生
制度是长期稳定规则,如果只照搬先例、模仿他国(类比思维),无视本国社会底层现实与价值根基:
•要么脱离群众,损害普通人权益;
•要么激化矛盾,无法长期执行;
•要么偏袒少数群体,破坏公平根基。
优秀制度逻辑:先确立底层价值(共同富裕、人人平等、产权保护),再搭建配套机制,而非反过来靠短期习惯拼凑规则。
3. 政策层面:短期政策更需要锚定第一性,防止短期主义偏差
政策具备灵活性,很容易出现 “短期见效、长期伤害底层公平” 的问题:
•只追求短期 GDP,出台损害民生、破坏环境的政策;
•为短期维稳,出台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临时管控;
遵循第一性的政策设计逻辑:
任何阶段性调整,都不能突破 “保障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 这个底层底线;短期调节手段,服务于长期共同体发展的根本目标。
4. 反面论证:不遵循第一性原理的规则会出现什么问题?
1.逻辑自相矛盾:不同法条、制度、政策互相冲突,执行标准混乱;
2.价值扭曲:规则保护少数人、牺牲多数普通人;
3.难以落地:违背大众底层生存需求,民众抵触,执法成本极高;
4.不可持续:短期看似有用,长期引发社会矛盾,最终必须推倒重构。
四、整合完整逻辑链
1.第一性原理:剥离经验与表象,回归领域不可动摇的底层公理;
2.法律、制度、政策的第一性底层公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平衡自由与秩序、维系社会公平稳定可持续发展;
3.所有立法、建制、出台政策,都应当以这套底层公理为起点推导;
4.一切公共规则的修订、废止、调整,最终评判标准:是否契合自身领域的第一性原理。
简单通俗概括:
第一性原理就是一件事 “为什么存在” 的根本理由;法律制度政策之所以存在,根本是为了守护普通人的权益与社会公平,所有规则都不能背离这个初心,背离就失去了存在的正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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