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未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的通告
经核查,14家旅行社未按规定缴纳或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根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现通告如下:
一、被通告旅行社须足额缴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并将相关凭证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二、不缴纳质保金的,依法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被吊销许可证的旅行社主要负责人,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旅行社的主要负责人。
三、不再继续经营的旅行社,可自行申请注销经营许可证。
特此通告。
德州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6月25日
附件:未缴纳或未补足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旅行社名单
序号
县市区
旅行社名称
1
德城区
德州景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2
德州恒源旅行社有限公司
3
德城区
德州中铁旅行社有限公司
4
德城区
德州市国策旅行社有限公司
5
德城区
德州易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6
齐河县
山东齐游旅行社有限公司
7
禹城市
德州禹城小康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8
临邑县
山东禾颖映合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9
临邑嘉年华旅游有限公司
10
庆云县
山东川美达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1
天衢新区
超级自由行(山东)文旅有限公司
12
天衢新区
德州英雄户外旅行社有限公司
13
天衢新区
山东未来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14
天衢新区
德州太阳谷旅行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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