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您好,请问个人在福建省境内,饲养蓝孔雀(学名:Pavo cristatus),非商用只作为家庭观赏宠物,是否需要办理许可证?或者向林业部门备案?”

福建省林业局回复(20260629):蓝孔雀在福建省境内属于非保护类野生动物,饲养蓝孔雀无需向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也无需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