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6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XXX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林下经济发展扶持力度的建议》(第4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办理工作,明确了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积极组织开展办理工作,在全面梳理林下经济有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林下经济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2026年6月2日,省林草局有关同志与您进行了面商,深入沟通建议办理情况,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群众发展林下经济的内生动力不足、缺乏产业扶持资金、群众积极性不够、用于发展林下经济的林地基础设施薄弱、缺乏“大而强”的龙头企业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客观实际,是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林下经济项目普遍具有投资回报周期长、前期投入大、易受市场波动的特点;且产品多以初级产品为主,产业链条延伸不够,精深加工转化不足,溢价能力不足,直接影响群众和社会资本的参与热情。加之,云南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区域多为山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短板。目前,中央及省级财政林草转移支付资金未专项设置直接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资金渠道,但云南省有多项政策和资金可用于支持林下经济关键环节。近年来,我们持续整合优化资源利用、财政金融等政策支持,建立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同,全力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全省林下经济产值从2022年的1020亿元增至2024年的1934亿元(居全国第二),2025年突破2300亿元,年均增速31.1%。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强龙头企业扶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十四五”以来,累计投入科技经费8400余万元实施林下经济科技计划项目,我们已将林下经济纳入“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重点领域。持续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精准选派科技特派员服务一线,为林下经济经营主体提供更专业的科技服务。加大科技推广示范力度,2026年林草科技推广资金全部用于林下经济科技推广示范。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结合,围绕良种选育、高效栽培、适用林间环境的小型化、智能化装备研发、产品精深加工开展联合攻关,推动产业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着力推广一批实用技术,培养带动一批基层专业技术人员,推动林草实用技术落地见效。
(二)关于“整合资金扶持发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目前,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我们正在制定《关于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草产业的实施意见》,将明确各地统筹常态化帮扶资金、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林草专项资金等,重点支持基地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冷链仓储、品牌创建等方面。2026年省级财政新增安排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000万元,重点支持林下经济重点县发展。同时,规模达30亿元的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股权投资基金也可以对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项目纳入项目库储备并给予支持。各地和企业可根据实际积极争取支持。
(三)关于“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建议。2024年以来,全省通过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总投资73.46亿元,国债资金66.12亿元),新建改造森林防火应急道路15926公里,有效改善林区道路条件,与林下经济发展有机衔接。2025年,安排5000万元推进10万亩林下经济森林抚育示范基地建设。当前,我们正在研究制定《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草产业的实施意见》,拟将重要林区、林下经济节点及国有林区附有条件的道路纳入路网规划,统筹“四好农村路”等项目支持林区道路提档升级;因地制宜将防火道路按实际需要逐步提升为产业路,将林区水利工程纳入规划,电力设施纳入农网供电系统,并持续推进“宽带林草”建设,逐步解决林区基础设施滞后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关注国家政策调整动态,继续支持有发展需求的地方开展森林抚育和水、路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为开展林下经济项目创造便利条件。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3日
来源: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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