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治共享电动自行车占道停放问题,悉尼未来几个月将设置专用停车区。新南威尔士州政府表示,此举旨在结束人行道被堵塞的“失序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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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6月30日宣布,将拨款660万澳元,供悉尼各地方议会划定并喷涂共享电动自行车专用停车区域。每个议会最多可获得20万澳元。

这项“共享出行计划资助项目”的资金来自运营商按每次共享电动自行车骑行缴纳的0.6澳元费用。该项目去年首次公布时,包括莱姆在内的运营商曾表示,这项征费很可能会并入用户现有的管理费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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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南威尔士州交通局的数据,澳大利亚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数量在不到两年内增长了4倍,其中绝大多数集中在悉尼。悉尼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从今年1月的13000辆增至5月的20000多辆。

新南威尔士州交通厅常务秘书乔希·默里6月30日表示,如今新州每月有超过100万人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约为去年10月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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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南威尔士州交通部长约翰·格雷厄姆表示,共享出行计划的增长是积极发展,但“我们不会再袖手旁观,任由这种‘西部荒野’般的场面持续下去”。他说:“行人一直在呼吁恢复秩序,要求把人行道还给他们。”

政府表示,这笔资金将提供给目前设有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的16个地方议会,用于在“冲突和投诉最集中的区域”设置带标识的街道停车位和路缘停车区。这项计划去年已宣布,同时还将赋予地方政府更多权力。格雷厄姆说,这些权将在未来几个月逐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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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议会可以为共享和私人电动自行车划设“禁行区”和“限速区”。如果共享电动自行车运营商未能落实停车区域管理,议会还可对其处罚,最高罚款为55000澳元;若违法行为持续,每天还可追加5500澳元罚款。

他说,政府正朝着一项要求推进:骑行者必须将电动自行车停入指定车位,否则将无法结束行程,费也会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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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南威尔士州已有13个地方议会辖区设有共享单车项目,其中一些已试行共享停车方案,包括悉尼市、北悉尼和韦弗利。新南威尔士州交通局也已在悉尼9个火车站和地铁站周边试设停车区,可容纳约190辆电动自行车。

默里表示,该机构正在加快在其他交通枢纽和车站铺设停车位。他说:“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年年底前提供250个停车区,目前已有62个正在建设中。”政府表示,试点结果显示,设置标识停车区后,被踢倒的车辆和堵塞人行道的情况减少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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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已赋予执法部门权力,可查扣并销毁时速超过25公里的私人电动自行车,但对于骑行电动自行车的最低年龄限制,政府尚未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