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近12年,就因为一份匿名举报的微信聊天记录,医院连报警都没报,直接把人开除了。这合理吗?法院的判决,让很多人直呼“解气”!
事情是这样的:2025年5月,广西某医院收到匿名举报,举报人提供了一段护士叶某和“桂林银行黄某”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大概是:黄某说“开个房等我”,叶某回“转钱给我,就可以”,之后黄某转账,叶某又催了500块,还提到“去开房洗澡”。医院看完,没报警,也没核实,直接认定叶某“生活作风不正当,涉嫌非法性交易”,6月就开除了她。
叶某不服,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判医院赔11.7万。医院更不服,说“没报警是为了保护声誉”,告到法院。结果一审、二审法院都站叶某: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啥?恋人之间也可能说这种话!医院没有执法权,不能自己定性“卖淫”。叶某没被治安处罚,私人生活也没影响医院声誉,开除就是违法!最终,医院得赔11.7万赔偿金。
这事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单位不是警察,不能凭猜测就开除人。尤其涉及私生活,更得讲证据、讲程序。否则,赔钱是小事,丢脸是大事。
你怎么看?医院该不该先报警?评论区聊聊!
#劳动法科普 #职场维权 #医院开除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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