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名牌包惨遭“猴口”,景区“只管人不管物”引法理与情理双重拷问

近日,贵阳黔灵山公园内发生的一起游客财物受损事件,迅速在网络发酵并引发广泛关注。一名游客在园内正常游览时,随身携带的GUCCI名牌包突遭野生猕猴抢走并严重咬烂,事后向景区索赔却遭到强硬拒绝。景区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被猴子抓伤咬伤,我们可以处理,但牵扯到个人财产,得自己负责。”这一“只管伤不管财”的回应,不仅让当事游客陷入维权困境,更将景区在野生动物致害事件中的安全保障义务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名牌包惨遭“猴口”,景区回应引发争议

据媒体报道,事发于2026年6月下旬,当事游客在黔灵山公园游览时,一只猕猴突然从树丛中窜出抢走其手提包。尽管游客最终夺回了皮包,但包身已布满深浅不一的牙印与抓痕,皮质面料严重撕裂,价值万元的奢侈品彻底报废。面对游客的合理索赔诉求,景区方面态度强硬,以“个人财产保管不善”为由拒绝担责,并建议游客若不服可走司法程序。

事实上,黔灵山公园内的野生猕猴数量众多,长期与游客近距离接触,抢食、拽物等滋扰行为早已屡见不鲜。据统计,仅2020年以来,该公园内猕猴伤人事件就高达1.3万余起。面对如此高频的“人猴冲突”,景区将财产损失完全归咎于游客,被许多网友指责为“双标”与“甩锅”。

律师释法:景区难辞其咎,安全保障义务不容割裂

针对景区“只管人身、不管财产”的说法,法律界人士明确指出其存在推责嫌疑。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指出,根据《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经营性质的公共场所管理人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黔灵山公园虽免大门票,但设有索道、停车及“猴子抓伤保险”等收费项目,具备完整的经营属性,不能以免费或野生动物不可控为由免除管理责任。

此外,结合《民法典》第1248条关于动物致害的过错推定原则,猕猴长期栖息在景区内,园方清楚其存在攻击与抢夺风险,必须落实常态化的巡逻、广播提醒及动态管控。一旦发生财物损毁,举证责任在景区一方。若景区无法证明自己已尽到完整的管理职责,就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法律并未将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割裂对待,景区一刀切的拒赔做法在法律上难以站住脚。

舆论激辩:管理不能止步于警示牌

事件曝光后,迅速在社交平台引发热议。部分网友认为,野生动物行为具有不可预判性,游客身处猴群活跃区未妥善保管贵重物品,自身确实存在疏忽。但更多网友及媒体评论指出,景区不能只享受“网红猴”带来的流量红利,却将风险全部转嫁给游客。单纯设立警示牌远远达不到法律要求的安保标准,面对具备抢夺习惯的猴群,景区需要主动干预与动态管控,而非一出事就将责任推给“野生”二字。

维权与反思:筑牢安全防线需多方合力

目前,律师已建议当事游客第一时间拍摄现场画面、保存购买发票等损失凭证,并联系景区调取监控。若协商无果,可通过拨打12315投诉、向文旅部门反映或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依法索赔。

这起事件也为全国各大野生动物景区敲响了警钟。景区运营不能重收益、轻管理,亟需补齐安全管控短板,通过增设物理隔离、强化巡逻驱赶、引入科技预警等手段,切实降低游客受损风险。同时,游客在类似景区游玩时也应提高警惕,避免携带贵重物品外露,不投喂、不逗弄野生动物。唯有景区完善管理机制、游客增强防范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化解“人猴冲突”,避免类似的“无妄之灾”再次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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