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新浪财经上的一篇题为“致蒋凡的公开信:“淘宝不该用小企业血泪,来擦亮金字招牌”的文章引人关注,文中提及“淘天购”与阿里巴巴旗下淘天集团的商标纠纷;
随后,通过“淘天购”微信公众号,找到了其此前发布的另一篇《遇见小面撤诉了,阿里巴巴却没放过我们》两篇公开文章,自述其与阿里巴巴旗下淘天集团,自2023年开始,持续三年的商标权属纠纷。在历经商标局裁定、两审法院判决,旗下十余枚“淘天购”商标悉数被宣告无效后,这家经营十年的地方小企业仍在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并通过公开信呼吁市场关注大公司知识产权策略下的中小企业生存空间。
不过这发声似乎仍是单向的声音,截至发稿,阿里巴巴方面仅投诉了相关文章,但未就此事作出进一步回应。
一场持续三年的商标拉锯
公开信息显示,山西晋根堂公司手头的“淘天购系列商标源自2015年申请注册,后续逐步搭建起同名APP、微信小程序及线下服务网络,主打山西本地生活服务。创始人冯建林称,品牌运营十年间,团队靠线下推广、用户积累逐步扩大规模,“淘天购”是公司全部业务的核心招牌。
纠纷的转折点出现在2023年。当年4月17日,北京星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连续三年未使用” 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撤销晋根堂持有的全部“淘天购” 商标,并同步提起无效宣告。并在4月18日批量申请注册54枚“淘天”“TAOTIAN”商标,覆盖多个商品服务类别。数天后,阿里巴巴全资控股的淘天有限公司正式登记成立。
同年6月,阿里巴巴官方正式对“淘天购”商标提起无效宣告;7月,北京星潮将其申请的 “淘天”系列商标全部转让给淘天有限公司。
在晋根堂方面看来,第三方发难、批量抢注、新设主体、官方起诉、商标移交的时间链条高度衔接,是针对他们在先商标的完整围堵方案。
冯建林在回忆中提及,阿里法务曾通过中间人邀约协商,明确表示“淘天”字号势在必得,提出以30万元作为补偿,协商商标转让,但遭遇晋根堂股东的拒绝。此后双方进入漫长的司法程序。
三年间,案件从商标局走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再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根据生效判决结果,晋根堂此前持有的十余枚“淘天购”商标最终悉数被宣告无效,“撤三”相关诉讼也全线败诉。
冯建林称,为应对诉讼,公司团队耗费大量精力举证、应诉,经营几乎停摆,合伙人积蓄耗尽,团队规模大幅缩减。
目前,晋根堂公司方面尚未放弃,已就部分案件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再审申请,同时对淘天公司持有的多枚“淘天”商标提起无效宣告反制,相关申请均被驳回后,仍在继续走诉讼程序。
商标争议下的力量不对等
这场纠纷的核心争议,始终围绕权利归属、主体关联等层面展开拉锯。
在商标权属认定上,晋根堂一方始终主张“注册在先、使用在先”,即2015年“淘天购”商标申请注册时,“淘天集团”尚未诞生,而“淘”“天”二字并非阿里巴巴专属词汇,公司注册与使用均合规合法,“淘天购”专注本地生活服务并曾获得工信部“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荣誉。而根据商标局裁定及法院生效判决,“淘宝”“天猫”为阿里旗下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淘天”可对应为二者合称,“淘天购”商标与相关品牌构成近似,容易导致相关公众混淆误认,损害了阿里合法权益。
针对第三方主体北京星潮的角色,晋根堂方面提出强烈质疑: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文化传媒,与电商、本地生活服务均无关联,在7天内密集跨大类抢注54枚商标远超自身经营需求,且抢注后,在无真正使用情况下无偿转让给淘天公司,结合时间节点的高度吻合,实质是受阿里委托的“马甲”主体,目的是通过迂回方式清除在先权利障碍。
据晋根堂方面转述,阿里方面在庭审中曾表示,北京星潮系授权注册商标,转让行为属于“权属回归”。且目前并无司法认定该操作构成恶意或违法。
更受舆论关注的,是双方诉讼资源的悬殊差距。晋根堂作为地方企业,无专职法务团队,需停下核心业务应对多轮诉讼,每一次答辩、上诉都意味着极高的时间与资金成本;而头部互联网企业拥有成熟的法务团队与充足的预算,可同步发起多类程序、反复提起申请,通过程序拉锯消耗对方精力。冯建林在公开信中称,对方“输了就再提,败了就再战,仗着资源充足,用无休止的程序,一点点耗干我们的力气、磨尽我们的家底”。
巨头品牌边界与中小企业生存之问
近期,包括“遇见小面”和“渝见小面”,“桔子酒店”和“橘子宾馆”等多个商标争议,让沉寂已久的商标知产问题进入公众视野,也再次将互联网巨头的商标维权边界推到舆论中心。
从商业逻辑看,头部企业对核心字号进行全类别商标布局、清除市场近似标识,属于品牌知识产权保护的常规操作,尤其对于“淘天”这类承载集团核心业务的全新字号,商标确权是品牌运作的基础。
但争议在于,当维权对象是注册在先、经营多年的中小经营者时,强势的法律手段与程序策略是否符合商业伦理与公平原则。
知识产权领域业内人士表示,现行商标法为品牌保护提供了无效宣告、撤三等多种救济路径,但法律并未禁止企业通过第三方主体进行商标布局。他说:实践中,部分大企业利用规则优势,对中小主体发起密集程序战,迫使对方因无力应诉而放弃权利,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竞争手段。这种模式在法律框架内合规,却也常常引发“资本碾压小微创业者”的争议。他提出:在先注册的中小品牌如何在巨头的商誉扩张中保有生存空间,知识产权规则如何兼顾品牌保护与市场公平,仍是商业环境中待解的公共议题。
截至发稿,阿里巴巴及淘天集团未针对该公开信作出更多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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