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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虎林市人民法院)

“王法官,太谢谢您了!多亏您耐心调解,孩子不用再折腾、可以安心学习,我们家长也彻底放下了包袱!”

近日,虎林市人民法院虎头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未成年人打架诱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王雁楠坚持对未成年人保护原则,精准厘清因果争议、兼顾情理法理相融,最终促成双方家长握手言和,最大限度化解家庭矛盾、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据悉,3月20日,未成年人张某、许某在校外小饭桌自习期间,二人发生口角、撕打,张某打了许某头部几拳。许某称其原本存在脑部疾病,且长期处于持续观察和阶段性治疗状态,本需静养恢复、谨慎养护,家人一直悉心照料、时刻提防受到意外刺激。本次头部遭受击打后,许某本趋于稳定的病情发生波澜,出现了明显头晕、抽搐症状,许某被紧急送往外地医院检查治疗。双方家长就赔偿数额进行商议未达成一致,故许某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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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受理后,王雁楠迅速核查监控、梳理案情,双方对事发经过无异议,但就赔偿数额、伤情因果分歧严重。因涉案双方均系未成年人,伤者存有特殊体质,司法鉴定耗时费钱,还易给孩子造成二次心理创伤、激化家长矛盾,王雁楠随即组织双方监护人调解。调解时,伤者许某母亲哭诉孩子本已好转,遭殴打后旧病复发,主张对方承担全部治疗及后续费用;打人者张某母亲认可己方过错,但质疑伤情与打架的关联,无力承担高额赔偿,坚持走鉴定划分责任,双方僵持不下。王雁楠采用背对背调解,分别疏导安抚二人情绪,向许某母亲讲明鉴定弊端、客观区分旧疾与新伤;劝导张某母亲体谅对方孩子治病的苦楚。待双方对立情绪缓和,法官核对全部病历,厘清权责并提出折中赔付方案。经多轮沟通,双方达成赔偿共识,这起涉未成年人特殊体质侵权纠纷妥善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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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自制力弱,极易因小事冲动动手,一旦击中头部等关键部位,极易诱发他人潜在疾病,造成二次伤害。而受害人原有体质、原有基础疾病,并不能成为侵权人的免责理由。广大家长务必切实履行监护教育职责,常态化教育孩子友善相处、禁止打架,充分知晓:孩童打架无小事,切勿因一时疏忽引发不必要的侵权纠纷和经济损失,守护未成年人平安、和谐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