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杭州西奥电梯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被有关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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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具体处罚原因是什么呢?
2025年10月21日早上8:07,山西晋城财富广场,维保工崔某龙走进设备编号XODTA57738的电梯,设围挡、拍照、撤围挡,8:16独自下楼离开。全程9分钟,之后再没回来。
当天维保记录上却签着“崔某龙, 崔某杰”两个名字。问题是:崔某杰根本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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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监管部门调查,该电梯(设备编号XODTA57738)由涉事公司负责日常维保,维保期限为2025年10月15日至2026年10月14日,年保费用3600元,每半月维保一次,单次费用150元。
一次本应由两人配合、覆盖多项安全项目的规范维保,结果人不够、项目没做、记录造假,最终沦为“拍照打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监管部门作出如下处罚:
1. 罚款10000元;
2. 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3. 合计罚没10150元。
根据相关规定,维保记录签字不得代签、补签;维保作业必须双人作业、逐项实施、真实记录。以“拍照打卡”替代规范作业,一经查实,单次违法所得虽仅百余元,行政罚款不低于一万元。
一次侥幸,相当于67次合规维保的费用,代价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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