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6年)的通知》(教基厅函〔2026〕8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26〕46号),结合淮南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入学条件

1.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政策。严格执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要求,按照淮南高新区划定的学区范围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新生入学报名时须提交住宅类不动产登记证(不含40年产权的商业类建筑),登记日期应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房屋用途为“商业”或“商住”的商铺房产证不作为入学有效依据。在建住宅小区未办理商品房住宅不动产登记证的业主可凭网备单(网备单登记日期应为2026年6月30日之前)按学区划分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校招生区域以外的儿童、少年入学。

2.继续对部分学校实行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在执行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基础上,为防止部分学校学位过度紧张,2026年继续对淮师附小山南校区、实验中学山南第一中学学区内产权面积在70㎡(含70㎡)以下的住宅发生产权交易的,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1个小学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1个初中学位的规定。学位限定政策适用于2023年2月10日以后产权面积在70㎡以下(含70㎡)房屋不动产登记证发生变更的情形。

北京师范大学淮南实验学校学区内住宅发生产权交易的,实行同一套住房9年内只能享有1个义务教育阶段学位的规定。

房产地址“学位限定”政策对多胞胎、二(三)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

3.继续对部分商住小区实行“双学区”等政策。根据《淮南高新区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告》有关规定,在2023年2月10日(以房产证及网备单登记日期为准)之前已经购房的业主子女实行“双学区”政策,即可选择在原学区学校或新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读。选择在原学区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内不得再要求调剂回新划定的学区学校就读。

4.做好特殊类型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统筹做好现役军人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入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应入尽入。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实行“一人一案”,确保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就近就便随班就读,同时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就学便利。

5.年龄要求。原则上,小学招生对象为截至2026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但截至2026年12月31日须年满6周岁(2020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对于放宽年龄招收的,必须公开规范办理。

、招生入学内容

1.招生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

2.招生方式。各中小学通过“皖事通”APP中的“教育入学一件事”开展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录取。网上审核通过的直接录取,家长无需到学校进行线下审核。

3.招生办法。各中小学应根据本《工作方案》制定本校的《招生公告》,《招生公告》须经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同意后由各校对外发布。未经审核同意一律不得发布。

、工作要求

1.保障入学权利。严格执行《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皖教基〔2020〕6号),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发挥联控联保工作机制作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行为。适龄儿童、少年无正当理由未接受义务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

2.加强监督管理。通过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招生行为加强监管。各小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对口初中和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同步报送《毕业生推荐花名册》和《改变推荐花名册》留存备查(学校签字盖章后,同步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严禁学校以各类特长生名义招生,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形式宣传中考成绩排名、“中考状元”和升学率。起始年级全面落实均衡分班要求,不得通过考试分班,不得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和非重点班;非起始年级不得以升学为目的重新组设加强班、尖子班、升学班等。

3.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全面清理并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非必要不再提供。除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外,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等信息。全面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实现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一网通”,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4.全面落实阳光招生工作。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全面实施阳光分班,严格执行“五坚持三严禁”准则,落实我省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阳光分班”各项要求。全面加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管理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透明度,坚决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现象,严肃查处各类跟招生入学挂钩、关联的收费行为。

5.严惩违规行为。健全违规招生责任追究机制,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行为。对于违规招生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约谈有关负责人,给予通报、撤销荣誉称号、取消评优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6.广泛宣传引导。各中小学要主动加强信息公开,增加招生入学工作透明度,全面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学校公示牌等多种方式,公布招生政策、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群众关心的重要信息。设立专门的招生入学咨询监督电话,畅通政策咨询、监督申诉等渠道,引导学生就近入学。

附件:

1.《淮南高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时间安排表》

2.《淮南高新区2026年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

3.《淮南高新区2026年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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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淮南国家高新区

淮南发布(ID:huainanfabu)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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